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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借錢買房離婚後應分得房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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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結婚登記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財產以個人名義按揭貸款購買房屋,並且已經取得產權證,結婚登記以後還貸或繼續還貸的,其產權仍屬於一方婚前個人財產,購房人對其所購房屋依法享有所有者權益。二是結婚登記以前,夫妻一方用婚前財產以個人名義按揭貸款購買房屋,結婚登記以後取得房屋產權證,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產權也應當屬於購房人所有。

一、房產如何認定是婚前婚後財產

婚前婚後房產以購房合同的時間進行界定。

簽訂日在結婚證之前算婚前財產,之後算婚後財產。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支付首付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該不動產可判歸產權登記一方,但是應對婚後共同還貸部分予以另一方補償。房產應當根據其購買時間來確定,該房產是否為婚前或者婚後財產。我國的婚姻制度採取的是登記主義,男女雙方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後,應當立即確立婚姻關係,房產是在登記前購買的,應當屬於婚前財產,在結婚購買的,該房產應當屬於婚後財產,也就是説房產是屬於婚前或者婚後財產,應當看房產的購買時間。

二、一方出軌離婚房子歸誰

出軌可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按法律規定分割。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後一方用個人財產購買的房屋,屬一方的財產。夫妻雙方婚後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後離婚的,只要夫妻間沒有事先對於房產明確約定產權歸屬於其中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的購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權人是哪一方,不論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書上面是否載明共有人,不論夫妻雙房的出資份額多少,該房產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共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包括貸款)房屋,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婚前借錢買房離婚後應分得房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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