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知科普>綜合知識>工傷認定的時效是什麼

工傷認定的時效是什麼

知科普 人氣:1.51W

工傷認定的時效是什麼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

工傷認定時效的有關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口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申請的時間應該在職工個人受傷害發生之日30日內;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申請,個人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一年之內申請。對於在四川汶川抗震救災當中受傷的救援人員,該負責人表示,對於這些人員,如果有單位或家屬來申報,將會開通綠色通道,特事特辦,儘快賠付到位。

一、工傷認定申請人應該填誰?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1、工傷認定申請人是單位的,則工傷認定申請表裏的申請人與受傷害職工關係填寫勞動關係。

2、工傷認定申請人是個人的,則工傷認定申請表裏的申請人與受傷害職工關係填寫本人。

TAG標籤:#認定 #工傷 #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