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知科普>IT科技>工傷認定有什麼程序

工傷認定有什麼程序

知科普 人氣:1.49W

一、《工傷認定簡易程序申請表》只適用於由用人單位申請、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已參加工傷保險(需註明是在自治區社保局參保還是在南寧市社保局參保)、且沒有爭議的工傷認定申請,但不適用死亡、截癱、截肢、重型顱腦損傷等情形。 二、用人

工傷認定有什麼程序

工傷認定程序一般分申請、審核、受理、調查核實、認定、送達六個程序和步驟。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職業病工傷認定程序是什麼? 1、申報: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十五日內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特殊情況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1、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以下統稱“職工受傷害”)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1、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以下統稱“職工受傷害”)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意外傷害的。

工傷的認定必須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在工作中的員工因為工作而導致傷亡的情況進行工傷的認定。工傷的認定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和賠償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工傷認定的程序 工傷認定程序: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

(四)患職業病的。

1、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2、等傷情穩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員工工傷認定書下達之後,需要在員工康復或者滿足一定醫療期之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申請工傷待遇審核享受工傷賠償。 員工需要根據工傷流程進行處理: 1、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2、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或者個人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國家公務員申請工傷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1、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可以在1個月內向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符合工傷認定申請條件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予以受理。對工傷認定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內補齊。 不能提供工傷定點醫療機構初次診斷、工傷職工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證明和認定工傷必需的證明材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同為工傷。

你可以先向社保局工傷保險科申請工傷認定,注意這必須在工傷事故後一年內進行,否則過時效,工傷保險科不予受理。工傷認定下來後,還是向工傷保險科申請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而後依據工傷認定書和鑑定書向人事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工傷認定的條件,必須是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條件,具體的標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工傷認定流程:提出申請——受理申請——調查核實——作出決定——送達決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工傷認定遵循以下流程: 一、提出申請 用人單位應當在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工緻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病復發的。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係的認定。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勞動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遭受意外傷害、患職業病,以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工傷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內提出。受理部門是當地的行政部門,一般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科或者工傷科。

需要做職業病鑑定,確定為職業病後,可按工傷傷殘等級標準要求賠償。 工傷認定流程如下: 一、工傷認定的申請時效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

擴展閲讀,以下內容您可能還感興趣。

人社局如何工傷認定流程有哪些

1、申請: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以下統稱“職工受傷害”)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的,應當在職工受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區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並説明延期理由。經區人社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予適當延長申請時限。

2、受理:區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收件回執》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申請材料不完整的,區人社局應當場或在15日內,出具《工傷認定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審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4、決定:區人社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以有關部門的結論或關聯性技術鑑定為依據的,在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的時限中止,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5、送達:區人社局在20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工傷職工(或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工傷認定的程序,哪些情況下應終止工傷認定

工傷的認定必須要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對在工作中的員工因為工作而導致傷亡的情況進行工傷的認定。工傷的認定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和賠償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工傷認定的程序

工傷認定程序: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申請期限可延長30日。工傷職工本人或者其親屬沒有可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待遇申請。職工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後報送。企業不簽字的,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

勞動行政部門接到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應當組織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取證,在7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不超過30日。

二、哪些情況下應終止工傷認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傷認定並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中止通知書》: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在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期間的;

2、需要有關部門對相應事故的結論為依據,而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

3、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決定難以作出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傷認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請人提供新的證據後,恢復工傷認定程序。工傷認定中止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經進一步調查核實,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終止工傷認定,並向申請人出具《工傷認定終止通知書》。

《工傷認定決定書》拿到了接下來走什麼流程?

1、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你們當地標準發放;

2、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3、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你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3、、申報勞動能力鑑定所需的常規材料及要求:

(1)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表上貼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單位負責則壓照片蓋上單位公章;個人申請需提供單位名稱、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繫人姓名及電話,並且當場通知單位聯繫人;

(2)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3)攜帶被鑑定人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

(4)提供完整連續的病歷材料(包括入院證明、病歷和出院證明,有x光片和ct片的也提供)。

擴展資料

工傷認定程序(之前也可與對方調解):

(一)調查事故發生經過,作相關的證據固定工作,對於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損毀的證據應及時保全,對一些流動性強或無固定職業的證人要及時作調查筆錄。

(二)製作《工傷認定申請書》,並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三)向工傷事故發生地過去部門提交申請書及申請者,並提供以下材料:

1.受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及用人單λ工商登記材料;

2.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

3.事故發生時病歷、診斷證明書,法院記錄等醫療材料;

4.如系機動車事故傷亡的,應扣*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四)及時與勞動部門聯繫,看是否需補充材料。

(五)領取工傷認定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_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下來後,還需辦什麼手續

員工工傷認定書下達之後,需要在員工康復或者滿足一定醫療期之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申請工傷待遇審核享受工傷賠償。

員工需要根據工傷流程進行處理:

1、及時送往醫院治療。

2、申請工傷認定,由單位或者個人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認定為工傷。

3、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在員工治療完畢或者達到一定醫療期之後向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工傷鑑定,判定傷殘等級。

4、待遇審核,員工或者單位根據醫院的治療*、工傷認定書、勞動能力鑑定書等想社保中心申請待遇審核,下發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用以及傷殘補助費用。

5、如果員工需要解除勞動關係,有傷殘員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的待遇。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國家公務員的工傷認定程序是怎樣?

國家公務員申請工傷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1、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可以在1個月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公司不申請。那麼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可以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各省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工傷職工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工傷職工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歷年湖南公務員面試真題_歷年分數線

TAG標籤:#認定 #工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