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註銷: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户註銷登記申請書;
(2)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2、公司營業執照註銷:
(1)公司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2)法院破產載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
(3)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5)清算組織成立後在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三次的報樣;
(6)税務部門出具的完税證明;
(7)指定(委託)的證明;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