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知科普>綜合知識>派遣工退回程序是怎樣的

派遣工退回程序是怎樣的

知科普 人氣:1.25W

派遣單位和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被派單位和派遣期限的規定,如果用工單位將派遣員工退回,對派遣單位來講,是變更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行為,而勞動合同是不能單方面變更的。因此,退回本身就是派遣單位的違約行為,是不被許可的。其次,如果被派遣員工可以隨時被退回,再由派遣單位支付大部分人都無法長期接受的最低工資,則法律規定的解僱保護、經濟補償金制度將被變相架空,派遣將成為規避法律、變相侵犯勞動者權利的便利渠道。

一、合法退回勞務派遣員工的情形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實施以前,《勞動合同法》第65條第2款對勞務派遣員工退回進行了規定,《勞動合同法》第65條第2款規定: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從《勞動合同法》第65條規定來看,用工單位在適用退回機制退回勞動者是有限制的,只限於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即:

(一)被派遣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被派遣勞動者嚴重違反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被派遣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派遣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派遣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派遣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被派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哪些崗位適合勞務派遣工

企事業單位用工,一般應以直接招聘錄用員工為主,並簽訂勞動合同,建立正式勞動關係。勞務派遣作為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勞動關係,並不適合所有企事業用人單位,只適合一些特殊用人單位或特殊崗位。

因此,《勞動合同法》限定了勞務派遣崗位的範圍: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但具體哪些崗位可認定為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勞動合同法》並沒有列舉,或許今後出台的司法解釋或實施細則會有所涉及。

目前,有些企業的保安、保潔、綠化養護等特殊崗位用人,銀行、保險公司因編制所限使用編外人員,一般由勞務公司派遣勞務人員。

派遣工退回程序是怎樣的

TAG標籤:#退回 #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