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是進行股權投資的私募基金公司,其註冊條件包括註冊資本在一千萬以上,具備兩名風險合規人員,自行募集產品規模在一億元以上,並且連續三年沒有違法記錄。
法律依據: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 第七條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辦法要求的股東和註冊資本;
(三)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四)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信息科技系統;
(五)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設施;
(六)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章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