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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後感作文500字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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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讀後感怎麼寫呢?一起來看看小編今天的分享吧。

初中作文讀後感可以從三個方面進行描寫,首先可以描寫看了哪些書,這些書裏講了哪些內容,第二個就是要描寫我從這些書中學到了哪些知識,第三個要描寫這些書藴含了哪些道理。

初中作文讀後感1

“修行”是蔣勛説《紅樓夢》時最常提到的一個詞。大概就是,從不明白到明白,從不習慣於到疲於,從被人橫刀奪愛的痛徹心扉到無動於衷、麻木不仁,從剛開始簡簡單單的對生的喜悦到日後對活的慎重。看龍應台的人生三書時,從《孩子你慢慢來》到《目送》皆是修行,龍應台一個人的修行。

初次看這三本書時,最喜歡的是《孩子你慢慢來》,“一個越是幸福的人對幸福就越容易體察”,這是《目送》中的一句話。這也大概是我喜歡《孩子你慢慢來》的原因,後來漸漸的對《親愛的安德烈》越讀越有感觸。不知什麼時候也會愛上目送呢?因此,這本書會被我埋在書堆裏,等未來的某一天,一個陽光像往常一樣落滿肩頭的午後,收拾東西的時候,我又再次尋找這本書,開始翻讀,那時我會是目光深邃地品讀呢,還是抱着它泣不成聲呢?也想把這篇讀書筆記打印在紙上,日後還能回憶當時的青澀想法。

“我們拼命地學習如何成功衝刺一百米,但是沒有人教過我們:你跌倒時,怎麼跌得有尊嚴;你的膝蓋破得血肉模糊時,怎麼清洗傷口、怎麼包紮;你痛得無法忍受時,用什麼樣的表情去面對別人;你一頭栽下時,怎麼治療內心淌血的創痛,怎麼獲得心靈深層的寧靜;心像玻璃一樣碎了一地時,怎麼收拾?誰教過我們,在跌倒時,怎樣的勇敢才真正有用?怎樣的智慧才能度過?跌倒,怎樣可以變成行遠的力量?失敗,為什麼往往是人生的修行?何以跌倒過的人,更深刻、更真誠?”這是我最喜歡的一段話。我們總在被教育如何不跌到,跌倒有多可怕。但其實可怕的是跌倒後就以為失去了一切,再也沒有了站起來的勇氣。

書中的龍應台扮演着很多角色,兩個離家求學的孩子憂心忡忡的母親,兩個遲暮老人的雨兒,台灣文壇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領袖,在生活中修行的懵懂孩子。

可修行的路必然是孤獨的,因為智慧來源於孤獨的啟發。書的封面是一個略顯駝背的中年女人推着一輛老舊的自行車,像是在回望着什麼。單薄的背影,讓人覺得有些心酸。看完全書,除了感動,也有對生命的無奈,總有幾個人對你才是最重要的,以為過不去的坎忘不掉的人,多年後再提起也會愣一愣。“寫出了失敗與脆弱,失落與放手,寫出了纏綿不絕和絕然的虛無”。這是書最後一頁的讀者評價,用優美的文字道出了我內心的想法。

華枝春滿,悲欣交集。

初中作文讀後感2

“哇!布萊恩可真厲害啊!僅僅就靠着一把手斧,在森林裏生活了54天!”讀完《手斧男孩》這本書,我不由得感歎道!

這是美國作家蓋瑞·博森的作品:13歲的男孩布萊恩獨自乘坐着一架小型飛機去看望爸爸。不幸的是,在途中,飛行員心臟病突發,操作失控,導致墜機。飛機墜落在森林裏,布萊恩僥倖活了下來。

布萊恩靠着媽媽之前送給他的一把手斧,在森林中頑強地生活了54天,他不斷摸索着生存之道,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期間,他學會了生火、捕魚、射鳥等技能,要知道以前在家裏,他可是絕對不會做這些事的。最後,他幸運地被人發現,平安地回到了家裏。由此可見,自立真是一個人的生存之本啊!

和布萊恩比起來,我很慚愧,雖然不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小皇帝,可很多事也是家人替我做的。因此好多事情如果真的讓我自己單獨做,我會感到很為難。

記得三年級的暑假,媽媽給我報了一個為期三天的夏令營。第一天,我就遇到了麻煩。老師讓我們自己燒飯,在家裏,我可從來沒有親自動手炒過菜。

我既興奮,又緊張,這對我來説,可是初次嘗試呢!我心裏想:千萬不要搞砸啊!否則,可是要捱餓的。

輪到我炒菜了。撒鹽的時候,由於過於緊張,手一抖,鹽粒好似一羣好哥們兒,成團成團地進了鍋裏。我一看,心裏暗叫:不妙!這下完了!這菜一定鹹得沒法吃了!唉,都是平常缺乏鍛鍊的後果啊!

在夏令營期間,我們還得自己洗衣服。在此之前,我壓根沒洗過衣服,只能硬着頭皮上了!我胡亂地用水衝了衝,手忙腳亂地撒上一些洗衣粉,隨便一搓,沖掉泡沫就了事。衣服曬乾後,一塊塊醒目的污漬朝我耀武揚威,好像在説:你能把我怎麼樣?知道自己手拙了吧!我真是欲哭無淚!

自從讀了這本書,我立志要像布萊恩學習,自己學習做事情。現在的我,已經比原來強多啦,我學會了做很多事情,比如:洗衣服、疊被子、燒開水等等。

是啊,男兒當自立,讓自立自強成為我們心中的手斧,用它來劈開生活中的各種“荊棘”,成為生活中的強者吧!

讀後感作文500字初中

初中作文讀後感3

夏天裏有什麼?有加冰的可樂和多汁的西瓜,有納涼人的低聲細語和蛙噪蟬鳴,有嗡嗡旋轉的風扇和陷入粘膩夢境的午睡……還有,屍體和祕密。看《夏天、煙火和我的屍體》完全是一場巧合,深處隆冬的我忽然開始懷念夏天,於是就決定看本關於夏天的書。

“夏天”、“煙火”是很美好的兩個詞,但後面的“我的屍體”與其形成強烈的對比,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行文上下都是淡淡的講故事,還運用大量筆墨描寫故事場景,比如隱在森林邊界的石城牆、夕陽下放了水的曬田、夏天傍晚的人家,還有小孩子喜歡的冰激凌、懸掛在吊燈下面的蚊帳,一切與夏天有關的東西都在書中出現,怎麼看都像一部小清新的日漫,可是這一切被稱為屍體“我”看見,美好也慘烈,清新也黑暗。

這本書以一個九歲孩童的角度“我”來講故事,但是“我”在第一章的結尾已經被人從樹上推下,摔死在堅硬的石頭上了,“我”從會説話能呼吸的孩子變成冰冷沉重的屍體。這本書作為乙一十六歲的處女作,很明確反映了他的寫作風格——黑暗,殘酷,血腥。

“我”死了,卻還能看見這個世界,“我”看見了兇手的害怕,看見包庇者一直在處理我的屍體,看見媽媽在四處找我和悲傷痛哭,看見一個有一個熟悉的不熟悉的路人……

前段時間看了“女童被同學往眼睛裏塞紙片”的新聞,再回過頭看《夏天、煙火和我的屍體》,更覺得諷刺,小孩子真的單純嗎?彌生可愛,健也活潑,一個是“我”最好的好朋友,一個是“我”最喜歡的男孩;一個害死了“我”,一個毀屍滅跡。彌生一直都在害怕,她不是害怕“我”死了,只是害怕“我”的屍體被發現;健的冷靜讓人不寒而慄。這是小孩子應該做的事嗎?是啊,彌生和健都是小孩子,他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又十分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天真可愛又邪惡殘忍,更讓人覺得恐怖害怕。

除了讓人發自心內覺得冷意外,也讓人覺得悲憫,“我”夏天的願望是看一場盛大的煙火會,最終“我”還是看見了,在身體腐爛發臭變醜的夏天夜晚。這個世界並沒有改變,煙花還是如期舉行,在天空炸裂成無數流光溢彩的碎片,也也有人在煙火下許願,。所有人都在繼續生活,除了“我”死了……

初中作文讀後感4

《吶喊》是魯迅先生自《狂人日記》後的第二本經典小説集,它是中國的名著。同樣也是世界的名著,這本書中有些文章是我們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鄉》,《藥》,《孔乙己》等等魯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魯迅先生以自己的親身經歷,在日本的首都東京留學時,看到和聽到當時中國人民的麻木不仁從而使魯迅先生強烈的愛國意識甦醒,醫學也只是治標不治本。因此他棄醫從文,從此投身文學的知識寶庫中。

魯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八個字來概括了那時的中國人民,以及對於他們的憐惜和悲傷。

《孔乙己》中那個因為家境貧困好吃懶做,無所事事,社會層次低而又嚮往社會上流階級的生活的孔乙己,從孔乙己在澡堂是人們取笑的話題,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為職業,在最後因為偷了有錢人的書後被打折了腿,最後還是默默地離開了人世。

《故鄉》中那個見什麼人説什麼話的“豆腐西施”,還有和劇中主人公從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銀項圈的小英雄閏土,見到老爺時歡喜而又淒涼的神情,從而體現了當時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勢力壓迫和打擊下的情形,而《藥》則更能夠淋漓盡致地表現這一點。

文中兇暴殘酷的劊子手康大叔,因為小兒子小栓的癆病而拿出所有家檔去買了個人血饅頭的華老栓,和那些在茶店裏議論紛紛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為革命而被處死,最後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饅頭而犧牲的人,這一切的一切都説明了當時社會的狀況,康大叔的殘酷,卑鄙,仗勢欺人。華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們的盲從和人與人之間的勢利,夏瑜的英雄氣概但是完全脱離羣眾的革命是無法成功的。

當然,在《吶喊》這本書中,像這樣的文章還有許許多多,魯迅先生寫這些文章是為了讓當時的中國人民看了以後,能夠清醒過來。魯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帶有諷刺意味的語言,憤怒而又帶有鼓勵的語氣,激勵着當時半夢半醒的中國人,用帶有指責和批評的語言,説明當時社會的黑暗,表現了魯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龍——中國,早日甦醒,重整我中華雄威!魯迅的精神值得我們去學習!

初中作文讀後感5

《小屁孩日照》是寒假的時候媽媽給我買來的,這是一本有趣又好玩的書。

這是一個美國男孩的日記。他在老媽的要求下寫日記,幻想着自己成名後,拿日記本應付蜂擁而至的記者,他為自己的瘦小個子而苦惱,老是會擔心被同班的大塊頭欺負,回想“為什麼分班的時候不按個頭分而是按年齡分”。這是他心裏的一道小小的自卑,可是另一方面呢,他又為自己的腦瓜兒比別人靈光而沾沾自喜,心裏嘲笑同班同學是笨蛋,卻老想着自己偷懶。

他會特意在分班時裝得不會念書,好讓自己被分進基礎班,打的注意是“儘可能降低別人對你的期望值,這樣即使最後你可能幾乎什麼都不用幹,也總能給他們帶來驚喜”。

他喜歡玩電子遊戲,可是他爸爸嚐嚐把他趕出家去,好讓他多活動一下。結果他跑到朋友家裏繼續打遊戲,然後在回家的路上用別人家的噴水管淋濕身子,扮成一身大汗淋漓的樣子。

他眼紅自己的好朋友,手受傷以後得到女生的百般呵護,就故意用繃帶把自己的手掌纏的嚴嚴實實裝傷員,沒找來女生的關注反惹來自己不想搭理的人。

這個狡詐、機趣、自戀、膽小、愛出風頭、喜歡懶散的男孩,一點都做不到人們心目中的那種董事上進的孩子形象,奇怪的是這個缺點不少的男孩子讓我忍不住喜歡他。

人們總想對生活中的一切事情貼上個“好”或“壞”的標籤。一件事要是找不出它的“好”處,那它一定是“壞”事。單純的“有趣”,讓我們增添幾分好感和熱愛,這難道不是比讀書、學習、考試重要得多的事情嗎?!生活就像一個蜜糖罐的孩子,我們是趴在桌子邊踮高腳尖伸出手,眼巴巴地瞅着罐子的孩子。有趣不就是蜂蜜的滋味嗎?

這本書看了後我愛不釋手,這本書給我每天帶來一些歡聲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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