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複審的流程如下:
一、收到駁回通知書
1、商標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後,要注意商標局寄駁回通知書信封上的郵戳。駁回複審是有期限的,過期無效。目前有兩種計算方法:
(1)發文日期+15天路途時間+15天覆審請求時間=30天;
(2)信封郵戳+15天;
2、看看駁回的類型(是全部駁回還是部分駁回),如果是全部駁回,看看駁回的理由;
(1)有沒有複審成功的勝算(如果申請人沒有複審經驗,可以找代理組織幫忙分析),從而決定是否複審;
(2)如果是部分駁回,觀察一下駁回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屬不屬於自己的主營業務,以及綜合其他的因素,考慮是否複審;
(3)如果複審,儘快處理,因為後續還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時間有限;
二、前期準備工作
1、準備駁回複審的材料;
2、駁回複審申請書;
3、駁回複審理由書;
4、駁回通知書原件及信封;
5、委託書(沒有委託代理機構的,不交委託書);
6、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
7、其他證據材料:
(1)商標國內外申請註冊受理通知書或者證書複印件;
(2)商標是否為知名、著名、馳名商標;
(3)商標的包裝、廣告、宣傳、合同、銷售單據等使用證據(複印件或者原件);
(4)其他有助於複審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為時間緊迫,來不及準備所有材料時,可以先提交申請書、簡短的駁回理由書、駁回通知書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如果委託了代理機構委託書也可以先提交複印件。其他的補充證據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請後三個月內補充。
三、提交申請
駁回複審材料準備完成後,整理。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同時,繳納駁回複審官費750元人民幣;
四、駁回複審後續
1、2個月左右下發受理通知書;
2、一年半左右出裁定;
3、複審成功——移交商標局——公告——頒證;
4、複審失敗——放棄或者訴訟(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