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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最多可以寫幾個名字 - 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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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產證上最多可以寫幾個名字

房產證上所有人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

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怎麼分 房產證上最多可以寫幾個名字

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房產證包含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房產證是一房一證的,它包含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前者是紅色,只有1人所有。後者是綠色,一人一本,可以歸多人所有。

房屋所有權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就是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上的名字,二者必須一致。而房屋共有權證則是多本的,可以發給享有房屋共有權的其他人。

2.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的法律規定

摘要:

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相信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困惑。那麼相關法律是怎麼規定的,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相信一定可以給您一個滿意的回答。

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

按揭購房時,合同上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因為按揭購房只能按照誰貸款誰簽字的原則進行處理,保證購房合同、貸款合同和房產證上簽名統一,其原因是規避銀行的貸款風險。如果希望房產兩人共有的話,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上依然必須是一個人的名字,附帶的共有產權證可以在法律上標誌着房產的共同歸屬,同時雙方約定各自的出資額或所佔份額,在出現財產糾紛時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了。

很多人有這樣一個疑問,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呢?其實,買房時可以寫上幾個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是在辦理房地(房產證)時就有區別了,房地產權證是一人一證,第一業主即共同購買人的順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產權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產權共有(用)證》,在佔有房屋份額那欄填的是共有。兩證的顏色上有分別,一個是藍色,一個是綠色。

在房屋產權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如果您想兩個人共同用這個房產,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寫幾個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

房產證是指房屋產權的憑證。我國法定的房產證是由國家建設部監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由於其鋒面是大紅顏色,俗稱大紅本。

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產權證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各地必須使用建設部統一製作的房屋權屬證書,其他部門和單位制作的類似證書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房產證與簿,房產證與證券的關聯與區別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目前的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惟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佔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小結:

房產證上可以寫幾個名字這個問題相信您已經有答案了,嚴格説來,在房屋所有權移轉過程中,房產證是不能隨之移轉的,房地產主管機關在進行過户登記之後,不應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經變更記載後轉交給買方,而應當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收回,再向買方發放新的房產證。

(以上回答發佈於2014-07-1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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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產證最多能夠寫幾個人的名字

法律上面沒有規定,但是人數越多辦理起來越複雜

產權證上加名字是沒有限制的,但加名字後就屬於共有了,主要分清是以什麼形式的共有。有兩種共有形式,一是:共同共有;二是: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就是加完名字後房產證上的所有人,有一個算一個每人一份共同共有此房子。按份共有是,加完名字後,產權證上的所有人站此房產的份額具體是多少。

也就是説他們佔此房子的百分比是多少。

擴展資料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為標的物的交易活動中,以房屋為標的物的物權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登記始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

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登記簿上的記載為準。房產證作為一種證書,雖然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於誰的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依據是其上記載與登記簿上的記載具有一致性。

如果離開了不動產登記簿或與登記簿的記載不相一致,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就失去了對房屋權利歸屬的證明力,而只能成為向登記機關請求確權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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