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護理的服務有:生活照料服務、康復保健服務、法律服務、文化教育服務、體育健身服務、精神慰藉服務。
1、生活照料服務。
生活照料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日託、購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料的服務。
2、康復保健服務。
康復保健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復護理、心理衞生、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和開設家庭病牀等服務。
3、法律服務。
法律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及維護老年人贍養、財產和婚姻等合法權利的服務。
4、文化教育服務。
文化教育服務指為老年人提供知識講座、書法繪畫和圖書閲覽等服務。
5、體育健身服務。
體育健身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等服務。
6、精神慰藉服務。
精神慰藉服務指鄰里結對、相互關愛等志願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