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有債務離婚時可通過如下方式處理: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該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