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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發票可以報銷工傷保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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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發票可以報銷工傷保險嗎

增值税發票不可以報銷工傷保險。

補充工傷保險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相應的增值税進項税額不可以抵扣,因為這屬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相關的進項税額。

税法有規定: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税勞務的進項税額,不得從銷項税額中抵扣。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負傷或職業病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工傷不管什麼原因,責任在個人或在企業,都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補償不究過失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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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不能報銷增值税發票。

補充工傷保險增值税專用發票,由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相關的進項税不能扣除相應的增值税進項税。

税法規定,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進項税不得從銷項税中扣除。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者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因意外傷害或者職業病暫時或者永久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制度。

工傷保險的認定:勞動者因工傷或職業病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和死亡時,無論工傷原因如何,責任在個人或企業享有社會保險待遇,即賠償不追究過失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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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員工辦理工傷保險開增值税發票可以抵扣嗎

誰開工傷保險的給你們?保險公司嗎?如果是的話不可以抵扣,因為進項專用不可以抵扣銷項税額

單位交的補充工傷保險,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相應的進項税額不可以抵扣,因為這屬於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相關的進項税額。

《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國家税務總局大企業税收管理司關於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關問題的函》第一條第(八)款規定,如為從事高危工種職工投保的工傷保險和為因公出差的職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險列入税前扣除範圍。   《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應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野外、礦井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税彙算清繳工作的通知》規定,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税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税法規定不一致的,應按企業所得税法規定計算。企業所得税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一次性工傷補助金可以開增值税發票嗎

不能,因為是以商品(含應税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税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税。而工傷待遇屬於免税項目。

關於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税的通知

財税〔2012〕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税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令第586號),根據個人所得税法第四條中“經財政部門批准免税的所得”的規定,現就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税通知如下:

一、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徵個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條所稱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生活護理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對2011年1月1日之後已徵税款,由納税人向主管税務機關提出申請,主管税務機關按相關規定予以退還。

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單位交的補充工傷保險,開增值税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一)運輸費用進項税額的抵扣。

1.准予計算進項税額扣除的貨運種類。根據規定,一般納税人外購和銷售貨物(固定資產除外)所支付的運輸費用,准予抵扣的運費結算單據(普通),是指國營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非國有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監製章的貨票。准予計算進項税額扣除的貨運種類,不包括一般納税人取得的貨運定額。

2.准予計算進項税額扣除的貨運,其發貨人、收貨人、起運地、到達地、運輸方式、貨物名稱、貨物數量、運輸單價、運費金額等項目的填寫必須齊全,與購貨上所列的有關項目必須相符,否則不予抵扣。

3.納税人購進、銷售貨物所支付的運輸費用明顯偏高、經過審查不合理的,不予抵扣運輸費用。

(二)購進貨物或應税勞務支付貨款、勞務費用的對象。納税人購進貨物或應税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税額,否則不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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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能開增值税專票嗎?

不可以,但是補充的工傷保險是可以開具專用的!

電子票據可以醫保報銷嗎

法律分析:可以。 國家税務總局發佈公告,明確全國統一推行電子系統,非試點地區2016年1月起使用電子系統開具電子普通。電子可以打印版式文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紙質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集體工傷保險開的增值税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工傷保險參保範圍:

凡在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工傷保險條例決定參加工傷保險;

繳費比例:工傷保險基金的徵集比例應根據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和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頻率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按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徵集,標準為工資總額的0.3%至2.5%。

工傷辦理程序:

職工傷殘鑑定結論或工亡批覆下達後,用人單務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位應及時指派專人與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聯繫辦理待遇申報撥付手續;

申報時,用人單位應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和《工傷醫療費核銷驗收單》連同醫療費原始、《工傷認可證》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因工殘廢證》、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職工因工死亡批覆、工傷(亡)之前12個月的工資發放表、供養直系親屬證明、職工本人身份證和繳費證明等一併上報;

屬交通事故的,須上報交警部門對事故的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

屬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須上報當地門出具的失蹤證明和人民宣告死亡的宣判書;

工傷(亡)兼有民事賠償的應積極尋求民事賠償,在民事賠償完後,填寫《職工工傷(亡)民事賠償情況表》連同民事賠償調解書等有關文書復。

工傷私人醫院廣東增值税發票可以社保險報銷嗎

社保報銷,對救治的醫院有要求。

建議你詢問當地人社局12333。

估計私人醫院報銷不了。

增值税發票可以報銷嗎

普通可以報銷。該是合規的,抬頭是報銷單位名稱,內容是公司真實交易內容,項目填寫真實準確,蓋有清晰的對方單位財務專用章或專用章,開具時間在報銷期間內(不得跨年度報銷)的,均可報銷。如果開的是專用,一般納税人公司在正常認證抵扣後,可以向税務局少交專用上的款那一部分税款。而普通不可以抵扣進項税,所以,企業採購原材料、貨物等,都需要取得專用。

一、電子能報銷嗎

若是電子形式的能報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國家推廣使用網絡管理系統開具,且電子可以打印版式文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紙質相同。

二、哪些普通是不可以報銷的如下

1、收到一張普通,只有購買方單位名稱,沒有納税人識別號;

2、收到一張卷式普通;

3、收到一張普通;

4、收到一份培訓會議報銷單;

5、去超市購物時,實際採購內容是月餅、水果等,但去服務中心開時,將內容開具為辦公用品等;

6、向甲方購物,通過甲方介紹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開具;

7、沒有購物,直接虛開。

法律依據

《暫行條例》

第八條納税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額,為進項税額。下列進項税額准予從銷項税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專用上註明的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專用或者海關進口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或者銷售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税額,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税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税款的完税憑證上註明的額。准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決定。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

1、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普通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普通時,應在“購買方納税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不得作為税收憑證。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

2、銷售方開具時,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銷售方開具時,通過銷售平台系統與税控系統後台對接,導入相關信息開票的,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台系統。

企業納税 增值税票能報銷嗎

大家在購買一些電子產品,購買煙酒,這些都是要有的,這個一般來説都由對方給自己,那麼這個開了之後可不可以進行報銷?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我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票能報銷嗎

      普通當然能報銷,但從2017年7月1日起,如果購買方是企業,開具普通時,必須填寫購買方納税人識別號或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否則,屬於不符合規定,不能報銷。其他單位和個人則不需要填寫。

二、法律規定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

      1、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普通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普通時,應在“購買方納税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不得作為税收憑證。

      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

      2、銷售方開具時,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銷售方開具時,通過銷售平台系統與税控系統後台對接,導入相關信息開票的,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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