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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有基本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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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有基本工資嗎

休產假期間有工資,工資正常發放:如果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麼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具體如下:產前假期間,妊娠七個月以上,按照本人標準工資的80%發放;保胎假期間,按照所在單位病假的待遇進行處理;產假期間,不應低於本人的標準工資;如果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麼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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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工資是基本工資嗎

法律主觀:

產假工資是基本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而降低其工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衞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進行調整。 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法律客觀:

《 社會保險法 》第54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 醫療費用 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產假工資是基本工資嗎

產假工資不是基本工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明確規定了,女職工在休產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工資。如果用人單位為女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計算,由社會保險機構發給生育津貼;如果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期間發放工資的具體方法:

1、女職工產假期間先行發放產假期間工資 (就是固定的基本工資,不含獎金和與其它紅利補貼)。待生育津貼申領到帳後,進行對比,如果已發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麼公司將差額部分一次性補發,如果已發工資高於應該得到的生育津貼,也不再補釦差額部分。

2、第二種方法就是先計算能夠申領的生育津貼 ,從公司財務借款發放。等到申領完畢後用社保支付的生育津貼來衝抵借款。同時,將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進行對比,若有出現差額,則公司發放。

依照我國的`法律,任何企業都不能辭退正在孕期的女性,這是保證婦女基本權利的基本措施,而且在休產假的同時,基本工資的發放也是法律的強制規定,所以如果正在休產假的你並沒能拿到基本工資,那你可以去律師所諮詢律師了。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公司發基本工資嗎

產假公司必須發放基本工資的,俗稱帶薪休假。

具體規定如下:

1、產假是指在職職工在分娩期前後的休假待遇,是對在職職工的保障,是重視女性身心健康的體現。增加產假的新也是為了讓女性在生育後有足夠的時間恢復,以保證有足夠的產後恢復期。

2、女職工法定產假不少於14周,即8天,其中產前15天,難產15天,每增加一個嬰兒增加15天。流產不滿四個月的,享受15天產假;

流產滿四個月的,享受42天產假。

3、符合晚婚晚育條件的女職工,增加產假30天。剖腹產首困的,98天增加15天。晚婚晚育的,在98天的基礎上增加30天。懷孕7個月以上的,

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以請兩個半月的產前假。

4、隨着二胎的全面開放,產假天數也發生了變化。從之前的98天到128-158天。對於生活在廣東、甘肅、黑龍江、海南和河南省的母親來説,產假將近6個月,母親甚至可以休一年。

5、產前假期工資的80%。懷孕7個月以上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工作許可,可以休兩個半月的產前假。當地法律法規要求請假的部分情況,由單位批准請假,工資按當年職工實際月工資標準的80%發放。

6、根據該規定,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為已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產假前的工資標準支付。

產假從什麼時候開始休?

產假一般是在產前15天開始休假。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產假 一般是在產前15天開始休假,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有工資拿嗎?

法律主觀:

產假有工資拿。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如下方式計算:1、保胎假,休假期間工資按照病假髮,但是需要醫院開具相應的證明;2、產前15天休假,工資按照每月實際工資的八成發;3、產假,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五條《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六條《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七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法律客觀: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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