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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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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根據民法典的司法解釋,除特殊情況外,房產證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屋應視爲夫妻共同財產。特殊情況包括父母出資購房、婚前簽訂不動產合同等。夫妻的共同財產範圍包括工資、收益、知識產權等。對於買房只寫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財產,需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如無其他約定且非父母出資,則屬於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

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一)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二)但是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爲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爲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爲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爲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爲債權處理。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雙方在婚後的工資、等其他經營所得是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的,那麼對於夫妻在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這個問題其實是需要根據不同情況來判定的。如果雙方之間並沒有其他的約定,並且購房款不是由一方父母出資的話,是屬於共同財產的。

結語

根據以上情況,對於夫妻在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的情況,如果沒有其他約定並且購房款不是由一方父母出資,應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都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條 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爲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爲按份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爲等額享有。

2023年婚後買房只寫一方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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