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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必須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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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施工合同備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陸政府門戶網站,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資訊打印;辦理備案手續。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備案機構審覈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條【建設工程合同定義和種類】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條【建設工程合同的形式】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條【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的原則】建設工程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進行。

第七百九十一條

【建設工程的發包、承包、分包】發包人可以與總承包人訂立建設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別與勘察人、設計人、施工人訂立勘察、設計、施工承包合同。發包人不得將應當由一個承包人完成的建設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數個承包人。

施工合同簽訂之後的一個月之內就應該要進行開工的,同時施工合同是需要進行備案的。但是如果是沒有規定合同標的的建築施工合同的話可以不用進行備案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當事人對建設工程開工日期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按照以下情形予以認定:

(一)開工日期爲發包人或者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載明的開工日期;開工通知發出後,尚不具備開工條件的,以開工條件具備的時間爲開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導致開工時間推遲的,以開工通知載明的時間爲開工日期。

(二)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已經實際進場施工的,以實際進場施工時間爲開工日期。

(三)發包人或者監理人未發出開工通知,亦無相關證據證明實際開工日期的,應當綜合考慮開工報告、合同、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或者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載明的時間,並結合是否具備開工條件的事實,認定開工日期。

施工合同必須備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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