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屬於《勞動法》調整,是基於《勞動合同法》的框架下建立實施的。它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產生的法律關係。
第二類勞務派遣
這是一種特殊的用工方式,一是,它涉及三方主體,包括:依法設立的勞務派遣機構,即用人單位;接收派遣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被派遣的勞動者三方。二是,它需要兩個合同:一個是勞務派遣協議,另一個是勞動合同。
第三類外包關係
外包關係通常是指用工單位將自身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給一個外包單位或服務機構來完成,企業不參與實際對勞動者的具體管理。常見的有承攬、承包等。
第四類互聯網平臺用工
這類用工,通常是指透過互聯網平臺集合各類供需資源,企業或個人用戶(或消費者)將自身業務需求上傳網約平臺,並自主決定是否提供服務的一種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