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設計的啟發規則有:
1、改進軟件結構提高模塊獨立性。
2、模塊規模應該適中。
3、深度、寬度、扇出和扇入都應適當。
4、模塊的作用域應該在控制域之內。
5、力爭降低模塊接口的複雜程度。
6、設計單入口單出口的模塊。
7、模塊功能應該可以預測。
軟件設計是把許多事物和問題抽象起來,應用各種各樣的技術和原理,並用它們足夠詳細的定義一個設備、一個程序或系統的物理實現的過程。這個步驟是由多方面的直覺與判斷力來共同決定的。軟件的設計是一個將需求轉變為軟件陳述(表達)的過程。這種陳述給一個對軟件的全局觀點。系統通過逐步求精使得設計陳述逐漸接近源代碼。軟件設計方法論的這套基本原理已經經過了多年的進化,在軟件開發的生命週期中,軟件設計是在軟件描述提供的的基礎上,對軟件需求進行分析以形成軟件內部結構的描述説明的活動之一。耦合和內聚是兩個用來評估軟件設計質量的方法。每種概念的影響程度不盡相同,但它們都經歷了時間的洗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