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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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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銷合同的收入是指合同上約定的購銷金額,購銷合同的税率是0.3‰。 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為立合同人。 擴展資料: 一、印花税的徵税對象包括: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

印花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税。因採用在應税憑證上粘貼印花税票作為完税的標誌而得名。印花税的納税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户和其他個人。

那麼合同印花税怎麼交、到哪裏交?合同印花税按照多少的比率交呢?一起來看看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 購銷合同印花税應於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 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税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税人可以

方法

經營性賬簿:

1、在工程所在地地税局繳納,也可以在機構所在地地税局申報繳納 2、根據《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合同由簽訂雙方各自全額貼花或計算繳納印花税。 《印花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沒有規定印花税的納税地點;只是規定了納税期限,即在合同簽訂貼

(1)含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萬分之五交印花税

對出口業務購銷合同應按其採購與銷售總額的100%核定徵收。 計税方法 印花税以應納税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税依據,按照適用税率或者税額標準計算應納税額。 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應納税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

(2)其餘經營性賬簿按5元/本貼花。

商貿企業購銷合同印花税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來繳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税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

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合同

按合同金額貼花或匯繳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關規定,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按租賃合同記載金額的千分之一計算印花税,並要注意以下幾點:1、購買印花税票自行貼花、並劃線註銷。2、租賃合同如果只規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標準而無租賃期限的,可在簽訂合同時先按定額5元貼

其中,銷售合同(包括你方銷售的銷售合同,和對方銷售貨物給你方,你方保留的一份合同)按銷售合同上註明的銷售金額*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税。也就是説,只要有銷售合同或採購合同,你都要交印花税。

合同不論簽訂與否,有了收入就是事實合同,法律上是這麼確認的,印花税還是要貼的,要交印花税可以去地方税務局繳納。 印花税實行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票據(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印花税還可以委託代徵,

這時的印花税是按合同金額來交的,不是損益表中的主營業務收入,更不是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如合同簽訂的金額為含的金額,要按該含税金額*萬分之三來交印花税)

印花税: 1、經營性賬簿: (1)含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萬分之五交印花税 (2)其餘經營性賬簿按5元/本貼花。 2、合同 按合同金額貼花或匯繳印花税。 其中,銷售合同(包括你方銷售的銷售合同,和對方銷

原則上來説,合同交印花税要一份一份合同進行統計。

物業服務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税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

有時,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太多,不便統計,税務局會以主營業務收入打個八折或七折為基數,讓公司再按萬分之三的税率交銷售合同印花税。具體請和當地主管地税局聯繫。

物業服務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税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

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第2張

比例税率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為五檔: 0.5‰、0.3‰、0.05‰、1‰、2‰。適用於各類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

印花税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徵收的一種税。 印花税為一次性計交的税,即發生應税行為時一次性繳納,不存在分期、按年繳納的説法(個別印花税應税行為發生頻率較高的可經主管税務機關批准彙總繳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税率為千分之一;

採購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第八條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税率為萬分之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説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税率為萬分之三;

購銷合同簽訂合同的雙方都要繳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税。 拓展資料:

(4)借款合同,税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按照《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説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設工程和勘察設計合同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因此,總分機構之間簽訂的工程分包合同要繳納印花税。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委託代理合同不需交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中規定: 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税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

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第3張

定額税率

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税票。 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 規定:凡多貼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請退税或者抵用 因此,

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第4張

印花税的交法

按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計算印花税,然後去税所購買印花税,貼到合同的空白處,貼實,然後劃銷。在印花税的上面畫貫穿的線。要畫出邊緣。 印花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税。因採用在應税憑證上

交納印花税有四種方法:(1)貼花法: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印花税票貼在應税憑證上,並在每枚税票與憑證交接在騎縫處蓋戳註銷或畫銷。

印花税: 1、經營性賬簿: (1)含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的資金賬簿,按(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萬分之五交印花税 (2)其餘經營性賬簿按5元/本貼花。 2、合同 按合同金額貼花或匯繳印花税。 其中,銷售合同(包括你方銷售的銷售合同,和對方銷售貨

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第5張

採用繳款書代替貼花法:一份應税憑證應納税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税務機關申請用繳款書或者完税證完税,並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由税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税戳記代替貼花。

對於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這個數目,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都需要按承包金額0.3‰貼花。 繳納方法:(1)印花税實行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2)印花税還可以委託代徵,税

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第6張

按期彙總繳納法。

印花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税。因採用在應税憑證上粘貼印花税票作為完税的標誌而得名。印花税的納税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

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第7張

代扣代繳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購銷合同印花税應於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税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税人可以根

合同印花税如何交 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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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合同印花税如何計算

物業服務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税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説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條例第一條所説的單位和個人,是指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  

凡是繳納工商統一税的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其繳納的印花税,可以從所繳納的工商統一税中如數抵扣。

因此印花税的徵收範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所以,物業服務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税。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七條 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税額,相加後按合計税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税率高的計税貼花。  

第十八條 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税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計算金額;沒有國家牌價的,按市場價格計算金額,然後按規定税率計算應納税額。

第十九條 應納税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納税人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税額。

第二十條 應納税憑證粘貼印花税票後應即註銷。納税人有印章的,加蓋印章註銷;納税人沒有印章的,可用鋼筆(圓珠筆)畫幾條橫線註銷。註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騎縫處是指粘貼的印花税票與憑證及印花税票之間的交接處。

第二十一條 一份憑證應納税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税務機關申請填寫繳e799bee5baa6e59b9ee7ad9431333431366261款書或者完税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税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註完税標記代替貼花。

第二十二條 同一種類應納税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税務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税。

税務機關對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税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彙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税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二十三條 凡彙總繳納印花税的憑證,應加註税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並裝訂成冊後,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後,蓋章註銷,保存備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固定資產的印花税是怎麼交的

印花税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徵收的一種税。

印花税為一次性計交的税,即發生應税行為時一次性繳納,不存在分期、按年繳納的説法(個別印花税應税行為發生頻率較高的可經主管税務機關批准彙總繳納的除外)。因此,假如你在購置固定資產時已經交過印花税,則以後期間不必再因此項固定資產繳納印花税。

印花税是一種典型的行為税,就是説發生了規定的應税行為時要交税,而非針對某項資產所繳納的税。因此,假如在購置固定資產時簽訂了買賣合同,這種簽訂買賣合同的行為是要繳納印花税的;但是,如果未簽訂買賣合同、建造合同等,就不必繳納印花税。

擴展資料:

一、印花税納税單位的各項應税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税。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税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431353866稱、簽訂日期、税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税憑證所載計税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彙總申報及税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税納税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税納税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税務機關。

二、對實行印花税彙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對應税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三、印花税納税申報工作均由納税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税憑證的管理、印花税的貼花完税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税納税申報表。

四、印花税納税單位使用印花税票貼花完税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税款完税的,以及在書立應税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税的,其憑證完税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五、凡印花税納税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税務局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六、申報時間:凡印花税納税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税務機關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税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税納税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税務機關申報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納税期限是在印花税應税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税的。對實行印花税彙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印花税

採購合同要交印花税嗎?

採購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e68a84e799bee5baa631333431353936花税暫行條例》: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税。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第九條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税票。

第十條 印花税由税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第十一條 印花税票由國家税務局監製。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 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税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税人依法納税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五條 條例第八條所説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係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鑑定人。

税目税率表中的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當事人。

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税的義務。

第十六條 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

第十七條 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税額,相加後按合計税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税率高的計税貼花。  

第十八條 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税憑證,未標明金額的,應按照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計算金額;沒有國家牌價的,按市場價格計算金額,然後按規定税率計算應納税額。

第十九條 應納税憑證所載金額為外國貨幣的,納税人應按照憑證書立當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摺合人民幣,計算應納税額。

第二十條 應納税憑證粘貼印花税票後應即註銷。納税人有印章的,加蓋印章註銷;納税人沒有印章的,可用鋼筆(圓珠筆)畫幾條橫線註銷。註銷標記應與騎縫處相交。騎縫處是指粘貼的印花税票與憑證及印花税票之間的交接處。

第二十一條 一份憑證應納税額超過五百元的,應向當地税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税證,將其中一聯粘貼在憑證上或者由税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註完税標記代替貼花。

第二十二條 同一種類應納税憑證,需頻繁貼花的,應向當地税務機關申請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税。

税務機關對核准彙總繳納印花税的單位,應發給匯繳許可證。彙總繳納的限期限額由當地税務機關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二十三條 凡彙總繳納印花税的憑證,應加註税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並裝訂成冊後,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後,蓋章註銷,保存備查。  

第二十四條 凡多貼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請退税或者抵用。

第二十五條 納税人對納税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辦;其餘憑證均應在履行完畢後保存一年。

第二十六條 納税人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税的,應及時攜帶憑證,到當地税務機關鑑別。

納税人同税務機關對憑證的性質發生爭議的,應檢附該憑證報請上一級税務機關核定。

第二十七條 條例第十二條所説的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税憑證的單位,是指發放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辦理憑證的鑑證、公證及其他有關事項的單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與境外公司簽訂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的規定:“條例第一條所説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

同時,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印花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税發〔1991〕155號)規定:“‘合同在國外簽訂的,應在國內使用時貼花’,是指印花税暫行條例列舉徵税的合同在國外簽訂時,不便按規定貼花。

因此,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税手續。”因此,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應在帶入境內時辦理貼花完税手續。

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税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條 税目税率表中的記載資金的帳簿,是指載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e68a84e8a2ad7a6431333431353432有流動資金的總分類帳簿,或者專門設置的記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的帳簿。

其他帳簿,是指除上述帳簿以外的帳簿,包括日記帳簿和各明細分類帳簿。

第八條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固定資產原值和自有流動資金總額貼花後,以後年度資金總額比已貼花資金總額增加的,增加部分應按規定貼花。

第九條 税目税率表中自有流動資金的確定,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

第十一條 條例第四條所説的已繳納印花税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納印花税,是指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僅備存查的免貼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應另貼印花。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購銷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税嗎

購銷合同簽訂合同的雙方都要繳納印花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税。

拓展資料:

現行印花税只對《印花税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徵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徵税。具體徵税範圍如下:

1、經濟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係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我國印花税税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e79fa5e98193e4b893e5b19e31333365663432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於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税。

3、營業賬簿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税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於分別採用按金額計税和按件計税兩種計税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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