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税人認定標準
1.增值税納税人,年應税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2.年應税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税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小規模納税人資格認定。
需符合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税務資料。
下列納税人不辦理一般納税人資格認定:
1.個體工商户以外的其他個人
2.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税人納税的非企業性單位
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税人納税的不經常發生應税行為的企業
4.非企業性單位
5.銷售免税貨物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