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實行T+0交易,其餘一切業務參照A股辦理。可轉債在轉換期結束前的十個交易日終止交易,終止交易前一週交易所予以公告。
申請轉股時:深市投資者應向其轉債所託管的證券經營機構填寫轉股申請,滬市投資者應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經營機構進行申報。
可轉債的優點:
當股市形勢看好,可轉債隨二級市場的價格上升到超出其原有的成本價時,投資者可以賣出可轉債,直接獲取收益。當股市低迷,可轉債和其發行公司的股票價格雙雙下跌。此時,賣出可轉債或將轉債變換為股票都不划算,投資者可選擇作為債券獲取到期的固定利息。當股市由弱轉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業績看好時,預計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有較大升高時,投資者可選擇將債券按照發行公司規定的轉換價格轉換為股票。
可轉債的缺點:
可轉債的投資者要承擔股價波動的風險;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以下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而可轉債利率一般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利率,所以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許多可轉債都規定了發行者可以在發行一段時間之後,以某一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定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