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5000元和“三險一金”,還可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至於其他專項扣除,大家可以看看細則:
1、子女教育: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繼續教育: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額扣除;大病醫療: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住房貸款利息:納税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2、住房租金:根據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贍養老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