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程序如下::
1、户籍證明的內容: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職業、婚姻狀況、户口性質和家庭關係等。
2、《申請入户審批表》由户口內勤據實錄入微機後打櫻錄入時要特別注意審核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號碼是否與户籍證明、身份證一致;落户人有曾用名的,須註明。
3、《派出所調查報告》由社區民警根據申報材料,經過調查據實寫出。調查報告內容:落户人和被投靠人的基本情況、落户原因(三投靠、購房等)、落户
2. 分户口的申請怎麼寫該項只需要根據申請書的一般格式:
1、寫清楚分户理由即可,如:由於本人已經成家,且經濟獨立有單獨的房屋產權;
2、符合當地的分户政策,為了便於工作和生活中使用户口本,因此申請分户等。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户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户;
3、不與户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户、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户的證明。
二、如確實需要分户,手續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鄉村組同意分户的三級證明,證明上需加蓋公章,加簽經辦人姓名;
2、以本人名義提出分户申請,並提供本人簽名的分户申請書;
3、本人的房屋產權證明(農村建房審批表或房產證);
4、到民政部門申請房屋明確的門、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與當事人各自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户口本、上述證明及資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分户手續即可。
3. 户口分户申請書怎麼寫求書面户口分離不用寫申請書,只需要符合條件即可辦理。
農村户口,一户人家只有1個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沒有獨立房產也不可以單獨立户,有2個以上孩子的,孩子結婚以後即使沒有獨立住房,也可以將1個以上已婚孩子的户口分出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的規定,分户需滿足以下條件:
1、本人成年且經濟獨立;
2、夫妻之間、未成年子女之間與父母之間不分户;
3、不與户主居住在一處,擁有單獨住房且有明確的門、户、牌住址;
4、鄉、村、組同意分户的證明。
擴展資料
分户條件
分户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户僅限於離婚分户,筒子樓的分户按平房分户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處,因工作、結婚,經濟獨立,無法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户手續的;
(6)家中有其他無法在一起生產生活的情況。
分户程序
户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係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