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尋釁滋事罪量刑標準:
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糾集他人多次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2)、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一、尋釁滋事有沒有緩刑
只要符合條件,尋釁滋事也能判緩刑。緩刑的適用條件有:
1、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是:
1、尋釁滋事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鬨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3、尋釁滋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4、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
二、尋釁滋事的要件是什麼?
尋釁滋事的構成要件有: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二)客觀要件
本條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行為方式具體規定為: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