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物種類:危險廢物種類涉及的危害程度不同,部分種類的危險廢物可能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等,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更大。
2、廢物數量和密度:廢物數量和密度越大,意味着潛在的危險和影響也越大。
3、風險評估:通過風險評估,可以較為客觀地分析危險廢物可能造成的風險、危害和概率,判斷出其是否具有重大安全隱患。
4、環境敏感性:廢物周圍環境的敏感性越高,容易對周圍環境和生物造成更大的潛在危害。
1、廢物種類:危險廢物種類涉及的危害程度不同,部分種類的危險廢物可能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等,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更大。
2、廢物數量和密度:廢物數量和密度越大,意味着潛在的危險和影響也越大。
3、風險評估:通過風險評估,可以較為客觀地分析危險廢物可能造成的風險、危害和概率,判斷出其是否具有重大安全隱患。
4、環境敏感性:廢物周圍環境的敏感性越高,容易對周圍環境和生物造成更大的潛在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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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的確定標準是什麼?
工業生產過程排放的危險廢物日益增多。據估計,全世界每年的危險廢物產生量為3.3億噸。由於危險廢物帶來的嚴重污染和潛在的嚴重影響,在工業發達國家危險廢物已稱為"廢物",公眾對危險廢物問題十分敏感,反對在自己居住的地區設立危險廢物處置場,加上危險廢物的處置費用高昂,一些公司極力試圖向工業不發達國家和地區轉移危險廢物。
危廢和固廢的判定標準
危廢和固廢的判定標準可以從幾方面看:
1、在涵蓋範圍上不同,危廢是固廢的一種,固廢包含危廢,危廢處置要遵循相關法律;
2、對環境及人體的危害上不同,固廢危害性相對較小,有的可以直接被分解,危廢危害大,往往能致人死亡,環境遭危廢破壞後恢復難度大;
3、在處理方法上不同,一般的固廢都可以壓實、分解、粉碎、焚燒、填埋等,但是,危廢在處置之前,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4、在處理成本上不同,固廢處理成本低,對處理企業的資質要求也低,危廢處理成本高,對處理企業的資質要求也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准權的批准,可以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一)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誌的;
(二)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或者申報危險廢物有關資料的;
(三)擅自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四)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託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
(五)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或者未經批准擅自轉移危險廢物的;
(六)未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或者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
危險廢棄物應該如何判定
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來源廣泛,主要來源化學工業、煉油工業、醫藥行業以及日常生活等。危廢一般具有腐蝕性、毒性、感染性等其中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所以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鑑定管理。
危廢鑑定標準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浸出毒性鑑別》(GB5085.3-2007)
《固體廢物鑑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GB5085.1-2007)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通則》(GB5085.7-2007)
《危險廢物鑑別技術規範》(HJ/T298-2007)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易燃性鑑別》(GB5085.4-2007)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反應性鑑別》(GB5085.5-2007)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毒性物質含量鑑別》(GB5085.6-2007)
以上就是危險廢物的判定方法和鑑定標準。
工業危險固廢檢測的判定標準是多少?
固廢是生活消費中所產生的固態已經半固態的廢棄物,也可以理解為垃圾,固廢包括一般固廢和危險固廢。危險固廢是一種危害性大的固廢,我國目前環境問題很不樂觀,危險固廢不僅會對環境造成惡劣的影響,而且滲出來的廢水流入到地下還會對地下水造成破壞,那麼危險固廢檢測判定標準是什麼?
以下是國聯質檢危險固廢檢測判定標準:
腐蝕性鑑別 ——GB5085.1—2007
急性毒性初篩 ——GB5085.2—1996
浸出毒性鑑別 ——GB5085.3—1996
腐蝕性鑑別 ——GB5085.1—2007
有機汞——GB/T14204
汞及其化合物——GB/T15555.1
鉛——GB/T15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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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國標,由國家制定的標準。
危險廢物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危險廢物就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説的危險廢物。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的定義,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按照國家現行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方法鑑別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一般來説,生活中常見的危險廢物有廢機油、廢活性炭、廢有機溶液等。
固廢就是我們常説的固體廢棄物。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的定義,固體廢物通常是指在日常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因失去原有利用價值而廢棄的固體、半固體和容器內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一般來説,常見的固體廢棄物有廚餘垃圾、碎玻璃、快遞包裝等。
危廢和固廢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根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相關條款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在危廢處置實踐中,環保部門在認定企業排放、傾倒、處置的物質是否屬於危險廢物時,首先根據《名錄》認定該物質是否屬於名錄中所列的物質,若名錄中沒有列入該物質,再根據國家危險廢物鑑定標準和鑑定辦法認定該物質是否具有危險特性,同時還要認定該物質是否屬於固體廢物。
1、在涵蓋範圍上不同:危廢是固廢的一種。在科學分類中,固廢包含危廢,危廢處置要遵循《固廢法》。
2、對環境及人體的危害上不同:相對來説,固廢危害性小,有的可以直接被分解。危廢危害大,往往能致人死亡。環境遭危廢破壞後恢復難度大。
3、在處理方法上不同:一般的固廢都可以壓實、分解、粉碎、焚燒、填埋等。但是,危廢在處置之前,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4、在處理成本上不同:固廢處理成本低,對處理企業的資質要求也低。危廢處理成本高,對處理企業的資質要求也高。
一般情況下,我們提到的固廢默認就是工業廢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固體廢棄物,是不包含危廢的。如果涉及到危廢,會專門指出“危廢”。
如何判定是否屬於危險廢棄物?
根據所處生產環節不同、所處企業不同,某一物品既可以被認定為危險廢物也可以被認定工業產品,或者可以被豁免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因此,危險廢物本質上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物,是一個被法律所定義的物。
某種物品、物質被認定為危險廢物,不但會導致企業鉅額的管理和處置成本;在某些環境污染事件中,還會直接涉及刑事案件罪與非罪的界定。
在實務中,如何依據我國現行危險廢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來鑑別、認定危險廢物,一直是一個執法、司法難題。
為便於實務中更清晰地辨別危險廢物,筆者就某一物品、物質是否應納入危險廢物管理,整理出如下危險廢物管理三步認定法,供監管參考。
第一步:鑑別對象是否應依法納入固廢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規定:“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表明危險廢物首先應滿足是固體廢物的屬性。
鑑別某一物質是否應納入固體廢物管理,首先應根據《固廢法》中的定義進行判斷。
《固廢法》規定,“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於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同時,《固廢法》規定,“液態廢物的污染防治,適用本法”。
就產生過程而言,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物質。
如此可推演出兩點:
第一,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用於後續生產的中間品,或者可以用於銷售作為其他行業原材料的主要產品、副產品,因未喪失原有利用價值而不應直接被認定為固體廢物。對無法用於企業自身生產,且在其他行業也無利用價值的物品、物質應被認為固體廢物。
第二,對雖有利用價值,不管是主要產品、中間產品或者副產品,只要是被企業拋棄、放棄,不再用於生產或者銷售的,則應視為固體廢物。在實務中,存在企業以極低價格銷售所謂具有危險廢物其他屬性的“副產品”,甚至倒貼運輸費的。由於該產品對企業來説是負價值的,其銷售行為的主要就是為了掩蓋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的目的,因此,此類“副產品”應被認定為是危險廢物。
就物理形態而言,不僅是固態的物品、物質,也包括半固態和置於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此外,液態廢物的污染防治也適用固體廢物管理的相關規定。
其次,可根據《固體廢物鑑別導則》(試行)所列固體廢物範圍、廢物的作業方式、廢物必須進行綜合利用或貯存和處置的原因,以及物質的特點和影響評估因素做綜合判斷(見下圖)。
《固體廢物鑑別導則》還對危險廢物鑑別提出了法律救濟:對物質、物品或材料是否屬於固體廢物或非固體廢物的判別結果存在爭議的,由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召開專家會議進行鑑別和裁定。
在進口環節,進口者對海關將其所進口的貨物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範圍不服的,依照《固廢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步:鑑別固體廢物是否具有危險特性
經鑑別屬於固體廢物的,應依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和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對其危險特性進一步鑑別。
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修訂)規定,列入名錄的是:(一)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種或者幾種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二)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需要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的固體廢物(包括液態廢物)。
同時,《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明確醫療廢物和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廢棄後屬於危險廢物。因此,實務中,相關物品、物質被認定為固體廢物後,應進一步複核該物品、物質是否屬於《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和《危險化學品目錄》管理範疇。
那麼,對於未列入上述名錄和目錄、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如何進行判斷?
對此,《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對不明確是否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予以認定。對於危險廢物與其他固體廢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險廢物處理後的廢物,也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進行屬性判定。經鑑別具有危險特性的,應屬於危險廢物。
危險廢物按照什麼火災風險
根據危險廢物儲存火災危險性,可以把危廢倉庫分為三類:甲類貯存倉庫、乙類貯存倉庫和丙類貯存倉庫。
一、甲類倉庫
閃點小於28℃的液體,爆炸下限小於10%的氣體,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汽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遇酸、受熱、撞擊、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在密閉設備內操作温度大於等於物質本身自燃點的生產。廢有機廢溶劑,閃點較低,易揮發產生大量有毒、易燃性氣體,經常由自燃引發重大火災事故。
甲類倉庫火災處置方法。火災處置方法:可以使用泡沫滅火劑、乾粉滅火器,禁止使用消防水。禁止煙火禁止長時間停留
,關閉手機,穿戴防護用品。
二、乙類倉庫
閃點大於等於28℃,但小於60℃的液體;爆炸下限大於等於10% 的氣體;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不屬於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助燃氣體;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狀態的粉塵、纖維、閃點大於等於60℃的液體;廢蒸餾殘渣、蒸餾殘液。其化學成分複雜,易揮發出有毒、有害氣體,且常有易燃、易反應廢物會發生反應劇烈燃燒,發生重大火災風險較大。
乙類倉庫火災處置方法。火災處置方法:可以使用泡沫滅火劑、乾粉滅火器,慎用消防水。禁止煙火。禁止長時間停留。關閉手機。穿戴防護用品。
三、丙類倉庫
閃點大於等於60℃的液體。可燃固體
。抹布、樹脂、油漆渣這些廢物易燃,且可以揮發處有毒、有異味氣體。
丙類倉庫火災處置方法。火災處置方法:可以使用消防水、乾粉滅火器滅火。禁止煙火。禁止長時間停留。注意安全。穿戴防護用品。
危廢和固廢的判定標準
法律分析: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於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鑑別標準和鑑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
第四十條 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
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清潔能源的生產和使用。
企業應當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採用資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藝、設備以及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和污染物無害化處理技術,減少污染物的產生。
第四十二條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建立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保存原始監測記錄。
嚴禁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危險廢物鑑別標準——腐蝕性鑑別。危險廢物 指具有 腐蝕性、 急性毒性、 浸出毒性、反應性、傳染性、 放射性等一種及一種以上危害特性的廢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障公眾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二條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適用本法。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