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主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繼承人。
2、《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3、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5、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6、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7、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