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税專項附加扣除申報,納税人可以選擇在扣繳單位發工資時享受扣除,也可以選擇在次年自行向税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法律依據】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税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税申報:
(一)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彙算清繳;
(二)取得應税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三)取得應税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
(五)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户籍;
(六)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向納税人提供其個人所得和已扣繳税款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