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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多個上級部門發函的格式怎麼寫 - 發函給多個單位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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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多個上級部門發函的格式怎麼寫

格式如下:

發函給多個單位怎麼寫 向多個上級部門發函的格式怎麼寫

標題:XXXX公函(四號字、加粗、居中);

正文:XXXXXXXX;

對方單位名稱:XXXXXXXXXX;

內容:XXXXXXXXXXX(小四號,宋體);

本單位名稱:XXXXXXXXXXXXXX;

X年X月X日。

寫公函時的注意點如下:

1. 沒有隸屬關係則可用函的格式,有隸屬關係則應用請示的格式;

2. 下級向上級報告請示問題,用“請示”、“報告”或是“意見”,而不是“函”,函適用於平行的不相隸屬的單位。

無論是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還是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事項等,都要用簡潔得體的語言把需要告訴對方的問題、意見敍寫清楚。如果屬於覆函,還要注意答覆事項的針對性和明確性。

函可以從不同角度分類,按性質分,可以分為公函和便函兩種:公函用於機關單位正式的公務活動往來;便函則用於日常事務性工作的處理。

便函不屬於正式公文,沒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標題,不用發文字號,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機關單位名稱、成文時間並加蓋公章即可。

2.發給多個單位的函,兩個公司名字都很長,抬頭格式應該怎麼寫

標題:公函(四號字、加粗、居中)

正文:

一個主送一個抄送了,要不就來個致:名字太長分行寫就可以了。

格式:

對方單位名稱:

內容

(小四號,宋體)

本單位名稱

X年X月X日

公文寫作同時給兩個單位發函抬頭:

發函,只能是一個單位發一個函(下行文除外),也就是抬頭只能一個單位。

向多個上級部門發函格式:

1、下級向上級報告請示問題,用“請示”、“報告”或是“意見”,而不是“函”,函適用於平行的不相隸屬的單位。

2、我覺得你的上級單位最多也就2個,一個行政管理上級,一個業務指導上級。所以請示只有一個主送單位,其他涉及的上級部門抄送。

兩個部門同時向上級請示文件格式:

對正規的請示行文來講,不能有兩個主送機關,必須分開行文。

請示的公文,應堅持主送一個機關的原則,不能多頭主送;函的主送機關可以是多個。

3.公文寫作 同時給兩個單位發函 抬頭怎麼寫

標題:關於XXXX(事項)的XX(文種)

A單位、B單位、C單位:(抬頭頂格寫)

(空兩格)正文XXX

公文抬頭的主送機關可以寫兩個或多個單位 。

公文格式開頭如圖所示:

擴展資料: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規定:

7.3.2 主送機關

編排於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後一個機關名稱後標全角冒號。如主送機關名稱過多導致公文首頁不能顯示正文時,應當將主送機關名稱移至版記,標註方法見7.4.2。

7.4.2 抄送機關

如有抄送機關,一般用4號仿宋體字,在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編排。“抄送”二字後加全角冒號和抄送機關名稱,回行時與冒號後的首字對齊,最後一個抄送機關名稱後標句號。

如需把主送機關移至版記,除將“抄送”二字改為“主送”外,編排方法同抄送機關。既有主送機關又有抄送機關時,應當將主送機關置於抄送機關之上一行,之間不加分隔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黨政機關公文格式

4.函的主送單位可以有兩個甚至多個單位嗎

可以。

舉例説明:

《**辦公廳關於羊毛產銷和質量等問題的函》國辦函〔1993〕2號國家計委、經貿辦、農業部、商業部、經貿部、紡織部、技術監督局:

為進一步發展我國的羊毛生產,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質量,根據**領導同志的批示,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要切實抓緊抓好草場改造和羊種改良工作。可以農業部、紡織部現有羊毛生產基地為基礎,在牧區建立羊毛綜合示範基地,並不斷加強和改善基層收購單位分級收購、檢驗、打包運輸等基礎設施建設,從羊的牧養和毛的剪、購、用等方面加強系統管理。

以農業部為主,會同紡織部、商業部研究制定方案,共同組織實施,國家可給予適當支持,所需資金由國家計委商農業部安排落實。

可以從以上內容看出主送的單位有七個之多:"國家計委、經貿辦、農業部、商業部、經貿部、紡織部、技術監督局"。

擴展資料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調動幹部,聯繫參觀、學習,聯繫業務,邀請參觀指導……。

(二)詢問和答覆問題。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門詢問的“關於機關離休幹部病故撫卹問題”的問題以及民政部對此問題的答覆,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如《民政部關於請安排每年生產三百輛火葬運屍專用車的函》就是為向國家計劃委員會請求批准而發的。

函,從廣義上講,就是信件。它是人們傳遞和交流信息的一種常用的書面形式。但是,作為公文法定文種的函,就已經遠遠地超出了一般書信的範疇,不僅用途更為廣泛,最重要的是賦予了其法定效力。

2000年**發佈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這説明,除有直屬上下級之間隸屬關係外的一切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

甚至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一律用“函”。**辦公廳《關於實施涉及的幾個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在闡述“函的效力”時強調指出:“函作為主要文種之一,與其他主要文種同樣具有由制發機關權限決定的法定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函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羊毛產銷和質量等問題的函 國辦函〔199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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