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審保證金支付方式沒有具體規定,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八條,取保候審應當交納保證金;
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釋法》第十六條,保釋人應當交納保證金;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刑事案件適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保證金可以以現金、有價證券、財產抵押等形式提供;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零八條,保證金作為強制措施的一種,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則。
根據以上法律依據,取保候審保證金可以以現金、有價證券、財產抵押等形式提供,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如支付方式合法、公正、公平、透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