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補寫,就寫現在的日期,這樣對債權人較為有利,但也可寫原借款日期,最好註明該借條屬於補寫。因此補寫借條日期怎麼寫其實是很簡單的。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擴展資料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
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現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後”還款,如“一年後”還款。“一年後”從字面上來講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
借款後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後”還款。儘管法律上對此有着一定的解釋規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關於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
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6月25日。儘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
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儘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通過物證鑑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並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借條
2.補借條時間怎麼寫寫明什麼時間借的,落款處寫現在的時間。如果寫原借款的日期,那就要註明該借條屬於補寫的。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範文
借條
原因: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1000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
借款人:***(簽名)
借款日期:2009年4月1日 還款日期:2009年8月1日
借條
甲方與某年某月某日借乙方多少錢,借款期限xx,約定於某年某月某日歸還,利息…… 如甲方不能按時歸還,付違約金多少多少。
甲方簽字
日期
借條
甲方xxx(身份證號:*****)今借乙方xxx(身份證號:******* )人民幣***** 元。(大寫)
借款期限為:****年,從**** 年**月**日到****年**月**日。
借款利息為:**..
借款人簽名
日期
3.補寫借條的日期怎麼寫啊你好!補寫假條的日期要寫今天的。
上面的朋友什麼借啊,補寫借條啊,不太合適。
內容:
借條
本人於2008年X月X日向XXX借得貳萬伍千元整(人民幣),特此證明。本人承諾於2009年X月X日歸還。
2009年X月X日
簽名:
-----------------------------------------------------------------------------
簡單些,明白些,記得把向XXX借得貳萬伍千元整,中有個借得的得字要寫上,這代表錢已經在你朋友手上。日期簽寫你今天的吧。
擴展資料:
借條範文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 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 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 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 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 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借條範本
4.補寫借條的日期怎麼寫啊有兩種寫法:1、落款處寫現在的時間,但在借條中要寫明什麼時間借的,如“本人於2008年X月X日向XXX借得貳萬伍千元整(人民幣),特此證明。”
;2、寫原借款的日期,但要註明該借條屬於補寫的,如“本人於2008年X月X日向XXX借得貳萬伍千元整(人民幣),借條寫於XX年X月X日,特此證明”,如果以後對方不還錢的話,打官司對你更有利;3、借款可以約定,但違約金不能超過年利率的24%,超過年利率24%的金額法律不予支持。擴展資料1、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借條,即作廢或撕毀。
借條範文如下:借條今日由於個人財務緊張,借***1000元人民幣(壹仟圓人民幣)。本人承諾於2009年X月X日歸還。
借款人:***(簽名)借款日期:***年***月***日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 :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參考資料 1、借條_百度百科 2、違約金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