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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單位能開除所接收的派遣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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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單位是不可以直接開除所接收的派遣員工的,而是要明確將被派遣員工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一、勞動派遣工傷如何賠償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員工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係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員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之間。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亡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作出了明確了規定,即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因此,派遣員工發生工傷後,首先需要跟派遣單位聯繫,讓其及時幫助申請工傷認定,如果派遣單位拒絕申請工傷認定的,那麼需要受傷的員工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及時到相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決定作出後,下一步程序就是做勞動能力等級鑑定,之後根據等級來確定應該享有的工傷保險待遇。

二、正式員工籤的是什麼合同

勞動合同,正式員工都是以勞動者名義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這樣可以保障勞動者權益.非正式員工大概率屬於勞務派遣,簽訂的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是美團公司,而是勞務派遣公司.相應的,正式員工與非正式員工的待遇是不一樣的,因為用人單位不同。

三、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合同有什麼區別

1、勞動合同性質: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2、派遣合同性質:由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首先簽訂勞務派遣協議,之後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單位招聘員工進行派遣的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用工單位能開除所接收的派遣員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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