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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號對不上抬頭普通發票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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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號對不上抬頭普通發票開不出來

税號對不上抬頭普通發票開不出來,建議聯繫開票方確認具體原因,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納税人名稱與税號都是相匹配的,税號對不上抬頭,是不能填寫成功的,也就不能開出發票了。納税人識別號是税務登記證上的號碼,通常簡稱為税號,每個企業的納税人識別號都是唯一的。這個屬於每個人自己且終身不變的數字代碼很可能成為我們的第二張身份證。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開普通發票為什麼名頭和税號打不上去

你可以先在開票系統的客户編碼裏,把客户的信息先錄入進開票系統。然後在管理裏選擇填開,在的客户名稱欄中,找到需要填開的的客户信息就可以了。

發票抬頭沒錯為什麼開不了正確的税號

一般來説是對方退回(有的税局要蓋有對方公章的拒收證明),開票方在税控系統申請開紅字,然後再給對方重新開過一張正確的就可以了。

抬頭就是“購物人名稱”,如自己購買,就寫自己的名字,如單位購買報銷,就寫單位名稱。

發票號碼對不上怎麼辦?

問題一:票號和機打票號不一樣,該怎麼辦 20分 以下是我的建議,望採納

你這種情況直接找與機打票號一樣的那張打印,如果前面還有沒打得直接作廢,如果機打票號對應的已經用了,把機打作廢掉,重新生成一張機打。

還有一種辦法,你把作廢,就把號從新打印。把開好的號和別的用户換,如果不換,你們就都無法認證票據。所以還是希望的,要有耐心。

國家規定的機打號碼必須與號碼一致,否則屬於廢票,不能作為報銷憑據,亦不能税前扣除。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税控印製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5]65號第3條卷式的內容第2款卷式打印內容和要求第1項規定:定長打印內容對應空白票面預先印製的項目內容進行“填充式”打印。機打號碼必須與預先印製在空白票面上的號碼相一致。當開票項目較多,在一張上打印不下時,機器自動再打印一份,每張分別彙總計價。不定長打印的內容,除“監製章”、“聯”和“印刷單位”字樣,全部由機器打印。第3條第3款規定:平推式印製和打印的內容,除總局統一規定的式樣外,比照卷式的基本要求及行業特點,由省級税務機關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辦法》(財政部令[1993]第006號)第22條規定:不符合規定的,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根據上述規定,由税控機開具的上的機打號碼必須與預先印製在上的號碼一致,否則屬於廢票,不能作為報銷憑據,亦不能税前扣除。為避免不必要的納税風險,建議及時更換。

問題二:號碼對不上怎麼辦? 你們開的那種應該金額不太吧,所以你在月底之前一定要作廢,其它的再説吧。有可能你顧客沒拿你的去抵扣就沒事的。

問題三:號碼對不上怎麼辦如題 謝謝了 如果還在手上,很簡單,把2566作廢,找出2655的空白,從電腦裏重新打印一份就可以了 如果已經給對方,跟對方説明情況,聯和抵扣聯拿回來再作廢, 不要跨月,那很麻煩

問題四:號碼對不上怎麼辦? 機子裏已作廢是沒有辦法撤銷的。追問:那真的只有追回顧客聯了麼??你們是問問團隊,希望幫幫我,除了這個辦法還有別的麼,,我不想丟工作回答:有沒有可能這位客人拿回去報銷不能報銷?他們財務會查嗎?如果他不能報銷那我是不是也要拿回?回答:打過那單位電話,但是那單位非要讓我説出那個人的名字,我説不出,然後今天打過去就直接掛我電話回答:如果不太遠,就去一趟。找那個單位財務説説。哦,那應該沒多大的問題,因為你們那種又不是票所以一般的人是不會拿去抵扣(因為他又沒賣東西所以不需要抵扣的)而且就算他拿去抵扣了也抵扣不了會來找你們的,然後你們就重新開一張給他就可以了。追問:我們是通用機打,,你説不會抵扣那他開幹嗎?開的是日用品 300多。。不是説有些單位不會查作廢不作廢就直接報銷了的嗎?回答:他是單位買的嗎?又或許他是個人買的呢。單位報銷會計都會查看的,一般財務是不會拿不能抵扣的做帳的。而且一般的單位都是要17個點的那種才拿來抵扣的。像那種普通只拿來作帳的。追問:應該可以拿來報銷的吧,其他單位來開的蠻多的。。。這個人開的是他們單位的,你的意思是財務發現這是作廢的是不會給他報銷的嗎回答:如果説單位要用你們開的來抵扣的話那是不會給他報銷的,會叫他來找你們的。如果説財務只是拿來作帳的話那就會給他報銷。應該是不會很嚴重的。你們開的是幾個點的呢?追問:呵,你真好人~~我最近好悲劇,老是犯錯。。。我承認我也有些馬虎,,,我們財務是這樣的,,她説叫我必須在這疊用完前拿回那張顧客聯,因為她也要上交。。。如果真拿不回就這樣上交也沒事麼?回答:因為現在也是月底瞭如果説那位顧客拿着去抵扣的話肯定是抵扣不了的,他就自己會來找你。如果説月底他沒來找你説明他沒有拿去抵扣只是拿着作帳而己,那就沒事的。一般超市開的都是普通,像我們單位這種是不用那種抵扣只是財務用來作帳的。我們用來抵扣的那種,17個點的那種。追問:我就怕他自己報銷不了但又不給我拿回來;但是我們財務好像説的要死人一樣。她也要上交的回答:只要你自己在月底前作廢就可以了,其它的你也別多想,他不報銷也不找你那是不可能的,就算是那樣也沒多大的關係啊只要你自己作廢了,你就當他拿回來了就可以了啊。只是你財務那裏作帳少了一筆收入而已,財務會有辦法補上去的。追問:會不會像樓下那位説的那樣:他們財務若是細緻就報不了銷,若是不仔細審核,就報過去了。不會的,像我覺得一般的單位不會這樣的,而且就算那樣,他拿去抵扣也是要通過電腦的,你已經把他作廢了,那他就抵扣不了了,就會找你的。追問:你可以找那單位的財務和他説下下這情況。

問題五:號碼對不上怎麼辦 在開票系統裏面作廢已打印的號碼,紙質的直接扣作廢章就行了。

問題六:上面號碼對不上怎麼辦 開嗎?

問題七:號碼和紙張上面的對不上怎麼辦啊 打印時必須注意,電腦上的票號是什麼,就放入打印機什麼票號的空白,否則只能作廢重開。

問題八:開出來的代碼和號碼對不上怎麼辦 在開票系統裏調整打印設置,裏面的數字設置不要太大,調好後再調整打印機的位置。就是這個原因。

問題九:號碼與上一次號碼連接不上怎麼辦 你電腦操控的時候,上面是有號碼顯示的,你對一下你手上的,號碼對上了,再打啊,打錯的是能報廢了,到時候拿去税局銷掉就可以了

問題十:的號碼與類別與電腦上對不上了怎麼辦 如果還在手上,很簡單,把2566作廢,找出2655的空白,從電腦裏重新打印一份就可以了

如果已經給對方,跟對方説明情況,聯和抵扣聯拿回來再作廢,

不要跨月,那很麻煩

開票號碼對不上發票還能用嗎

法律主觀:

可以。 沒有税號的單位開可以按以下方法開: 1、單位沒有税號的不能開票; 2、可以使用通過代碼開票; 3、可直接留空白,不填寫税號或者信用代碼證號。這種情況也是可以開具的; 4、可以使用個人姓名開具,需要填寫個人 身份證 號或者留白就可以開具。這個只針對村委會出具給別人使用; 5、 :購方為非企業的,在為其開具時只需要填寫購方名稱,無需填寫税號。但是如果購方是企業的必須填寫名稱及税號,無税號的不能作為税收憑證。

發票購買納税人識別號與當前單據公司抬頭税號不一致

因三證合一而導致的專用章上的税號與中納税人識別號不一致,那麼允許正常使用該張。如果對方不屬於上述規定情形,那麼貴司取得該張屬於不合規票據。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推進“三證合一”進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如果企業屬於改革前已經領取了税務登記的企業,在變更後取得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那麼原專用章可以繼續使用,此時就會導致專用章上的税號與新的納税人識別號不一致,符合規定。

税號不對,公司名字對,加油能開發票嗎

不能,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規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普通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普通時,應在“購買方納税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税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不得作為税收憑證。

專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1、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2、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3、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專用章;

4、按照納税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税號和納税人名稱不一致能開出增值税專用發票麼

正常情況下是開不出來的,因為納税人名稱與税號都是相匹配的,類似張冠李戴的情況,顯然是不能填寫成功的,當然也就不能開出了。

全電發票沒税號開票時提示開不了

1、確認您的抬頭是否正確,如果不正確需要聯繫開票方進行更正。

2、確認您是否有足夠的開票權限,如果權限不夠需要聯繫開票方進行授權。

3、確認您輸入的相關信息是否正確無誤,如納税人識別號、開票金額等。

開普通發票納税人識別號為什麼填不上去

這種情況打不上去是很正常的,是沒有辦法解決的。

因為那個22位的納税人識別號是錯誤的號碼。開具,錯誤號碼是無法打上去的。

因為現在的納税人識別號,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一致的。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18位。另外給個人開具,納税人識別號一欄可以填寫身份證號碼,而身份證號碼也是18位。所以,納税人識別號一欄是不可能出現22位的。

抬頭税號不正確是什麼意思

就是納税人識別號錯了。

所謂抬頭、税號都是屬於一種俗稱,其中抬頭是指購買方的名稱,税號則是指購買方納税人識別號。

在開具的時候都是需要提供抬頭税號信息的,企業職員在採購後開,抬頭税號就是所屬公司的税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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