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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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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要交印花税

場地租賃不需要繳納印花税進行申報。《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地十條規定,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盒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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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嗎

法律主觀:

對此何種財產租賃需要繳納印花税,法律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不屬於規定範圍的,那麼就不需要繳納印花税。一、場地租賃合同要交印花税嗎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盒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對土地批租、出租場地、出租非機動車的租賃合同,可不徵收印花税。二、場地租賃合同的範本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第一條租賃場地乙方承租甲方______(層/廳)______號場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庫房______平方米,庫房位置為______.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______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三條租金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標準為_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____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四條保證金保證金屬於雙方約定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本合同約定租金總額______%計______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乙方支付保證金的,甲方則以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2-5%作為市場整體性的對應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保證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還等事宜見合同附件。第五條保險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______.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第六條甲方權利義務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並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係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______.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______.7、做好市場的整體廣告宣傳,並保證全年廣告宣傳費用不低於市場全年租金總額的______%.第七條乙方權利義務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5、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6、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7、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8、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9、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第八條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______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4、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______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5、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6、逾期______日未支付租金的。7、違反保證金協議的有關約定的。8、未經甲方同意連續______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9、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其他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第九條其他違約責任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______%的違約金。第十條免責條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第十一條續租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第十二條租賃場地的交還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______人民起訴。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第十五條合同份數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第十六條合同效力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籤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三、印花税的繳納方法印花税實行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印花税還可以委託代徵,税務機關委託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税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印花税税款。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盒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對土地批租、出租場地、出租非機動車的租賃合同,可不徵收印花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過哦印花税暫行條例》第二條下列憑證為應納税憑證: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2.產權轉移書據;3.營業賬簿;4.權利、許可證照;5.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

場地租賃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嗎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場地租賃合同不在印花税徵收範圍內。《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財產租賃合同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地十條規定,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盒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税。

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税有必要交嗎

一、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税有必要交嗎

      1、當事人雙方一般會經過簽署場地租賃合同樹立租賃聯繫後,是需要繳納場地租賃合同印花税的。按照税收規則,印花税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交税;

      2、法律依據:《印花税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 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

二、印花税的計税方法是什麼

      1、印花税以應納税憑證所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和憑證的件數為計税依據,按照適用税率或者税額標準計算應納税額;

      2、應納税額計算公式:應納税額=應納税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税率;

      3、依據税收規則,租賃場地應交納營業税、個人所得税、鄉鎮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保護建造税、教育費附加、當地教育附加;

      4、營業税税率為5%,以租金收入計税;

      5、城市保護建造税税率為市區7%,縣城、鎮5%,不在市區、縣鄉鎮的1%,教育費附加率3%,當地教育附加率為2%,均以營業税為計税依據;

      6、鄉鎮土地使用税按規則的土地等級税額規範交税。不同所在地土地等級税額規範不同;

      7、印花税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交税;

      8、企業租賃的,所得税併入企業所得税同時核算;

      9、個人租賃的,個人所得税按照產業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獲得的收入扣除800元及相關的税費後交納,税率為20%;

      10、在向税務機關請求開具時需供給房子租賃合同以及税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11、租賃合同關係產生後,會產生一系列税收。印花税是其中之一,此外還有交納營業税、個人所得税、鄉鎮土地使用税、城市保護建造税、教育費附加、當地教育附加。申報印花税時要攜帶相關合同以及憑證。在租賃合同中,印花税金額一般為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

場地租賃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税

不需要。 1、根據《印花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税只對税目税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他憑證徵税。因此印花税的徵收範圍採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應 繳納印花税 的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其中,不包括 土地租賃合同 ,因此,土地租賃合同不需要貼花繳納印花税。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財產租賃合同”税目中並沒有列舉 土地使用權 租賃項目,因此土地租賃合同不屬於應税憑證,無需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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