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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權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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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權的基本原則

股東權的主旨是股東在公司中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股東權的兩個基本原則是股東的有限責任原則和股東權平等原則。有限責任原則使股東僅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促進投資和募集資本。股東權平等原則要求股東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但根據出資比例而定。股東權包括資產收益、股份轉讓、參與決策、監督檢查、查閲權等。其中財產權和管理參與權是股東權的兩大類別。

法律分析

由於任何一個公司都是由兩個以上股東組成的,而每一股東的出資又往往是不一樣的,又由於公司是負有限責任的,由此決定了股東權的兩項基本原則,即股東的有限責任原則和股東權平等原則。股東的有限責任原則對於股東權來説是至為重要的,它是指股東除按認繳的股份繳足出資款外,對於公司之債務或公司債權人不負任何其他責任,或曰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正是由於股東權的有限責任原則才使得股東能夠無後顧之憂地向公司投資,才使得公司能夠募集資本,擴充規模。股東權平等原則是指任一股東所享有之權利與負擔之義務均屬平等而無差別待遇或歧視,即所謂同股同權。但股東權平等事實上是指按照股份數額的比例而言平等,並非按股東人數的劃一平等。因為如前所述,每一股東的出資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不一致的,股東只能根據其對公司的出資額的比例來具體享有權利和負擔義務,所以每一股東實際享有的權利和負擔的義務取決於其出資比例。但每一股份所代表的權利是平等的,持有較多股份的股東在法律上並不比持有較少股份的股東優越,儘管在事實上持有較多的股份的股東的意志比持有較少股份的股東的意志更有可能在公司得到實現,但這種差別是由表決規則決定的,而非由股權差別決定的。

股東權的內容

我國公司法第4條規定,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除該條之外,公司法在很多其他條文中都規定了股東的具體權利。

股東權利歸納起來可分為以下幾類:

(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

(2)股份轉讓權;

(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即資產收益權;

(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

(5)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即參與重大決策權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6)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和會計賬簿的查閲權;

(7)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定、監事會會議決定的查閲權和複製權,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沒有複製權;

(8)優先認購新股權;

(9)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

(10)權利損害救濟權和股東代表訴訟權;

(11)公司重整申請權;

(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其中,第(1)、(2)、(3)、(8)、(9)項為股東權中的財產權,第(4)、(5)、(6)、(7)、(10)、(11)、(12)項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

結語

股東權是公司法賦予股東的一系列權利,包括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股東權的兩項基本原則是有限責任原則和權平等原則。有限責任原則使股東只需按認繳的股份繳足出資款,對公司債務不負其他責任。權平等原則要求股東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按股份比例享有權益。股東權的內容包括股權證明請求權、股份轉讓權、資產收益權、參與決策權、財務監督權等。這些權利既包括財產權,也包括管理參與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第三節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特別規定第六十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第二節組織機構第四十一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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