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兩年不予登記的原因是:
一、申請表存在缺陷:
1、軟件全稱不規範;
2、程式語言、軟件環境、硬件環境、代碼量、功能和技術特點有錯誤;
3、開發方式有誤;
4、著作權人信息填寫有錯誤等。
二、提交的源程序鑑別材料有缺陷:
1、格式是否符合中心要求;
2、程序中出現與申請人無關的他人信息;
3、申請人提供了圖形程序等。
三、提交的手冊鑑別材料有缺陷:
1、格式是否符合中心要求;
2、程序中出現與申請人無關的他人信息等。
四、其他材料有缺陷:
1、是否正確提供了非職務軟件證明材料;
2、是否正確提供了LINUX申明;
3、是否正確提供了合作開發協議等。
軟件著作權登記過程中,一旦上述材料提交有誤,都可能最終影響材料的順利受理,進而會發出補正通知書,要求申請人進行説明修改,在此期間,該材料會暫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