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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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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滯納金的計算方法

滯納金=滯納税款×滯納天數×滯納金加收率(0.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滯納税款×滯納天數×滯納金加收率(0.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1、税務滯納金計算公式就是為:滯納金金額=滯納税款×滯納金比例×滯納天數。

2、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相關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從滯納税款之日起,税務機關將按日加收滯納税款0.5‰的滯納金。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有一個企業老闆,年營業額在1000萬左右,每年所交的税費金額都很高,為了減少税收成本,他用了不正規的手段避税,最後被税務機關發現,不僅補繳了應繳的税款,還被罰款50萬,還要繳納税收滯納金。

這裏就有一個問題是需要注意的,什麼是税收滯納金?税收滯納金是怎麼計算的?它的計算比例是多少?

税收滯納金是按照税法規定,

對延誤期限繳納税款的納税人所加收的款項

這是對違反税法的納税人的一種經濟制裁方式。

根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

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即:應納滯納金=應納税額×天數×0.05%

【例】納税人小劉1月應納税款為10000元,應在2月15日繳納,但是小劉忘記了,到16日接到税務局催繳通知後才繳納,那麼小劉在繳納10000元税款的同時,還需繳納1天的滯納金,即:10000元*1*0.05%=5.0元,滯納金最少5元人民幣。

什麼情況要加收税收滯納金

1、滯納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税收徵管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納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

2、追徵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滯納金。

3、偷、抗、騙税應加收滯納金:

仍沿用上述規定: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4、補繳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税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八十三條規定:税收徵管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補繳和追徵税款、滯納金的期限,自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税款之日起計算。

5、不予批准延期繳納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税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二條規定,納税人需要延期繳納税款的,應當在繳納税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税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税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

國家對滯納税款的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徵收滯納金,目的是為了保證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及時履行繳納或者解繳税款的義務。

不要想着逃税漏税,這樣被查出後,不僅要繳納應繳的税款,還要繳納滯納金,更會被罰款,所有的費用加起來,還不如按時繳納呢!所以,一定要按時繳納,也不要偷税漏税,不然最後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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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滯納金是指應納税的低混滑單位或個人因逾期向税收徵繳部門繳納税款而依法加收的款項。

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32條的規定,納税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税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的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現就税收滯納金的計算方法這一部分作如下簡要回答。

一,如何計算税收滯納天數

從繳納期限截止日的第二天起,算到實際繳納税款當天為止,是滯納天數。

來自例如税收繳納截止日為2018年3月20日,實際繳納日為2018年4月14日,實際納税了為2018年4月16日,那麼滯納天數為26天。

第二,税税收滯納金的計算方式,税收滯納金等於未按期繳納的税款乘以滯納天數乘以萬分之五。

税收滯納金怎麼計算

交税滯納金計算方法: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計算公式:滯納金=滯納税款×滯納天數×滯納金加收率(0.5%)。

欠税滯納金繳納之後,列入營業外支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徵收滯納金是税收管理中滲賀粗的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在海關監督管理中,滯納金指應納税的單位或個人因逾期向海關繳納税叢鎮款而依法應繳納的款項。在會計分錄核算中,屬於營業外支出。

按照規定,關税、進口環節、進口環節消費税的納税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海關填發税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向指定銀行繳納税款,逾期繳納的,海關依法在原應納税款的基礎上,按日加拍絕收滯納税款0.05%的滯納金。徵收滯納金,其目的在於使納税義務人承擔增加的經濟制裁責任,促使其儘早履行納税義務。

税務的滯納金怎麼計算

計算公式:滯納金=滯納税款×滯納天數×滯納金加收率(0.5%)。

《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拓展內容】

加收税收滯納金的情形:

1、第一種情形:滯納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税收徵管法》規定: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

2、第二種情形:追徵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同樣,根據上述規定,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滯納金。

3、第三種情形:偷、抗、騙税應加收滯納金。

仍沿用上述規定,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

4、第四種情形:補繳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税收徵管法規定的補繳和追徵税款、滯納金的期限,自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税款之日起計算。

税務滯納金是怎麼算

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税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指應納税的單位或個人因逾期向海關繳納税款而依法應繳納的款項。在會計分錄核算中,屬於營業外支出。徵收滯納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在會計分錄核算中,屬於營業外支出。

徵收範圍

1、進出口貨物放行後,海關發現因納税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少徵或者漏徵税款的,可以自繳納税款或貨物放行之日起3年內追徵税款,並從繳納税款或貨物放行之日起至海關發現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徵或者漏徵税款0.5‰的滯納金。

2、因納税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海關監管貨物少徵或者漏徵税款的,海關應當自納税義務人應繳納税款之日起3年內追徵税款,並自應繳納税款之日起至海關發現違規行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徵或者漏徵税款0.5‰的滯納金。

3、租賃進口貨物分期支付租金的,納税義務人應當在每次支付租金後的15日內向海關申報辦理納税手續,逾期辦理申報手續的,海關除了徵收税款外,還應當自申報辦理納税手續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納税義務人申報納税之日止,按日加收應繳納税款0.5‰的滯納金。

4、暫時進出境貨物未在規定期限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且納税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屆滿前向海關申報辦理進出口及納税手續的,海關除按照規定徵收應繳納的税款外,還應當自規定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納税義務人申報納税之日止按日加收應繳納税款0.5‰的滯納金。

税收滯納金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1、税收滯納金徵收的比例及其計算:每日按照納税人滯納税款的萬分之五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法律、行規規定或者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確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税款之日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因税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税收滯納金怎麼計算的

1.税款滯納金的計算方法:1。

2.滯納金=未按時繳納的税款*逾期天數*萬分之五;2.滯納金金額=滯納金0.5天,進口環節關税滯納金金額=進口環節關税滯納金0.5天;3.注:從繳納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繳納税款之日止,逾期天數;4.扣繳義務人暫緩繳納相當於税款的金額,並在一日內申報的,税務機關可以及時收取滯納金,不涉及滯納金;5.扣繳義務人未在一日內停止繳納相當於税款的數額並申報的,税務機關可以直接向納税人追繳税款。

3.納税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的,應當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的主體是納税人。

税收滯納金怎麼計算?

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税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

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税期限繳納税款的納税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税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税款的納税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規定,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規規定或者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確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實際或者解繳税款之日止。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明確2021年度申報納税期限的通知》(税總辦函〔2020〕242號)規定,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申報納税的各税種,由於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税期限順延至1月20日。

税收滯納金怎麼算

依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税義務人或者扣繳義務人,逾期不繳納税費的,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不得超過應繳納的税費。關於税收滯納金怎麼算的問題,下面由我為你詳細解答。

一、税收滯納金怎麼算

      1、納税義務人或者扣繳義務人,逾期不繳納税費的,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不得超過應繳納的税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

二、加收税收滯納金的情形

      1、第一種情形:滯納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税收徵管法》規定:因納税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税款的,税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徵税款、滯納金。

      2、第二種情形:追徵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同樣,根據上述規定,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滯納金。

      3、第三種情形:偷、抗、騙税應加收滯納金。

      仍沿用上述規定,對偷税、抗税、騙税的,税務機關追徵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税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

      4、第四種情形:補繳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税收徵管法規定的補繳和追徵税款、滯納金的期限,自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税款之日起計算。

      5、第五種情形:不予批准延期繳納税款應加收滯納金。

      《税收徵管法實施細則》規定,納税人需要延期繳納税款的,應當在繳納税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税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延期繳納税款報告之日起2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決定;不予批准的,從繳納税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加收滯納金。

      依據《税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納税義務人或者扣繳義務人,逾期不繳納税費的,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不得超過應繳納的税費。

交税滯納金應該怎麼計算?

交税滯納金應該怎麼計算?

1、滯納金是從應繳日的最後一天算閥,到實際繳納日,按日曆天數*應繳税款*萬分之5算出來的。

2、繳納後,計入營業外支出。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逾期未繳納營業税款滯納金怎樣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對此有明確規定: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滯納金是怎麼計算的

滯納金是按每一個月的應繳税額乘上税率再乘上滯納天數(一般按每天萬分之五計算),然後琺相加得出滯納總額的。

税務的滯納金怎麼計算

欠税金額*滯納率*天數,即按日憨算,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滯納金(Overe Payment)指標對不按納税期限繳納税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税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未能按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還要從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根據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5號規定,主管税務機關開具的繳税憑證上的應納税額和滯納金為1元以下的,應納税額和滯納金為零。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税收滯納金怎麼計算? 5分

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收滯納金,到大廳電腦自動計算

滯納金怎麼算

所有税種都是一樣的,都按徵管法的攻32條處理:

“第三十二條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税款滯納金怎麼算

應納滯納金=50丹0*5/10000*10=25

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税務局的滯納金怎麼算

按天交300*0.05% ,有多少天就乘以多少個300*0.05%

沒按期申報納税,滯納金該如何算?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規定:税收徵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規規定或者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確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實際或者解繳税款之日止。

地税滯納金是怎麼算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納税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紶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規規定或者税務機關依照法律、行規的規定確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税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內)滯納金的計算方法是:應納滯納金=滯納税款×滯納天數×0.5‰

税收滯納金怎麼計算

滯納金=未按期繳納的税款×滯納天數×萬分之五。滯納金是對不按納税期限繳納税款的納税人,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税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税款的納税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徵收滯納金是税收管理中的一種行政強制措施。在海關監督管理中,滯納金指應納税的單位或個人因逾期向海關繳納税款而依法應繳納的款項。

根據規定,對逾期繳納税款應徵收滯納金的,還有以下幾種情況:1、進出口貨物放行後,海關發現因納税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少徵或者漏徵税款的,可以自繳納税款或貨物放行之日起3年內追徵税款,並從繳納税款或貨物放行之日起至海關發現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徵或者漏徵税款0.5‰的滯納金。

2、因納税義務人違反規定造成海關監管貨物少徵或者漏徵税款的,海關應當自納税義務人應繳納税款之日起3年內追徵税款,並自應繳納税款之日起至海關發現違規行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徵或者漏徵税款0.5‰的滯納金。

這裏所述“應繳納税款之日”是指納税義務人違反規定的行為發生之日;該行為發生之日不能確定的,應當以海關發現該行為之日作為應繳納税款之日。

税收滯納金怎樣計算

法律主觀:

1、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滯納金的法律本質是源於經濟學對於税收的定義。認為税是納税人對國家的負債。故而滯納金的本質是對欠繳税款人加收的佔用國家税款的利息。 3、滯納金的計算與税種無關,計算方法都是從滯納税款之日起,至解繳税款之日至,每天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 實際工作當中,企業所得税、土地等多個税種都需要預繳,如何適用加收滯納金的規定,税法沒有明確規定,但《國家税務總局關於企業未按期預繳所得税加收滯納金問題的批覆》(國税函[1995]593號)對企業所得税作了具體規定,根據舊《徵管法》第二十條及《企業所得税法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對納税人未按規定的繳庫期限預繳所得税的,應視同滯納行為處理。

法律客觀: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32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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