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為人大代表候選人?
人大代表候選人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民主選舉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一種是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1.選民直接選舉產生
比如縣級人大代表、鄉鎮級人大代表都是由選民直接投票選舉,代表候選人得到了法定數量的選票即獲得投票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2.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這種選舉叫間接選舉,比如全國人大代表、省級人大代表和設區的市級人大代表都是分別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代表候選人獲得了法定的選票即獲得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這裏要注意的是,須獲得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的選票,而不是獲得參加投票的組成人員過半數的選票。
1988年選舉七屆全國人大代表時,曾經發過這樣一件事,一個自治區選出的全國人大代表中,有5位只獲得出席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會議的代表過半數的選票,而不是應到會的全體代表總數的過半數的選票,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代表資格時,依法不予確認這5位的代表資格。
總結:參選人大代表沒什麼條件,一般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幹部、民主黨派、無黨派代表人士、人民解放軍、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歸國華僑等都可參選,選舉時由民主選舉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