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報名時間:3月19日-3月23日,北京;3月19日-25日,河北;3月19日-3月25日,湖北;3月19日-3月29日,四川;3月20日-3月29日,湖南。“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的工程建設監理人員。監理工程師是代表業主監控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投資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組織與協調,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的橋樑。
工作職責
1、安全監理員是項目安全生產日常監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代表總監理工程師在項目工程監理過程中行使項目安全生產監理的職責。
2、安全監理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範標準,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監理工作。
3、安全監理員有權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審查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安全監理員應做好日常安全巡視檢查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
任職條件
1、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建築、土木、工民建類相關專業;
2、2年以上工程監理工作經驗,有監理工程師證或取得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者優先;
3、熟悉建設項目相關的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及規定,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較強的綜合協調能力以及豐富的工程管理經驗;
4、有較高的判斷決策能力,能及時決斷,靈活應變,能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具備良好的協調能力和控制能力;
5、有很好的語言表達、交際溝通能力。
工作依據
⑴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有關規章、制度;
⑵國家和鐵道部有關標準、規範、規程;
⑶和鐵道部對建設項目的批覆文件;
⑷審核合格的施工圖;
⑸建設項目的委託監理合同、承包合同和材料供應合同。
⑹經批准的建設項目指導性施工組織設計、季度和年度建設計劃、變更設計、環保等全部技術管理文件;
⑺指揮部有關建設項目的文件、規定,指揮部、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各方參加的聯席會議紀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