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知科普!
>
1、憑本人身份證、户口本、未就業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到本人户籍關係所在地(户籍關係不在本市的可到本人勞動關係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區)社會保障服務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社會保障服務機構統一到區縣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集中辦理轄區內參保人員醫療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手續。
3、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天內為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