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三可以預約五次,總共可以考十次,補考需要交錢。如果10次都沒有考過,需要重新交錢從科目一考起。科目三有16個項目,考試是在開放式道路進行,因為車流和行人以及項目多等原因,考試掛科率是很高,再加上城市科目三考場少,所以考試預約排隊時間長,如果不進行5次限制,掛科的學員就會積壓嚴重。
科目三考試不合格原因可能有:
1、不按規定速度行駛。
2、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檔位或連續2次掛檔不進。
3、使用檔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
4、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
5、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方向晃動、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
6、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
7、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
8、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9、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速度。
10、遮擋、關閉車內視頻監控設備的。
11、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
12、行駛中空擋滑行的。
13、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秒的。
14、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影響交通安全。
15、不按交通信號燈、標誌、標線或者民警指揮信號行駛。
16、不按規定速度行駛。
17、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
18、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
19、爭道搶行,妨礙其它車輛正常行駛。
20、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
21、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
22、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
23、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
24、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
25、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26、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刷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
27、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採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
28、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
29、學員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
30、起步時車輛後溜距離大於3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