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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公務員如何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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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古代的政府官員,就相當於現在的國家公務員。他們的工資待遇是怎樣的呢? 古代公務員也是拿工資的。但古代公務員工資之外的補貼非常豐厚,遠遠高於工資數

古代公務員如何領工資?

各朝各代發工資的方式不同,有的發錢,有的發物品,有的既發錢又發物。全國各地分設國庫,古代官員可以去國庫領取工資。

大約自漢代起,各級官吏便規定每五天休息一日,稱“五日休”。唐代改為“旬休”,即每十天休息一日。古代的這一例行休假日還俗稱為“休沐”。所謂“休沐”,即洗頭、洗澡。古代官吏蓄髮梳髻,頭髮太長,洗一回很費力,《楚辭》中即有男子洗了頭在太陽底

古代沒有銀行卡,古代公務員們的老闆——也就是皇帝沒辦法直接轉賬,那麼他們是怎麼領工資的呢?

我們現代人平時上班,都要打卡或者簽到什麼的,證明自己不遲到早退。那麼,古代公務員沒有先進的機器,可以偷懶嗎? 抱歉,不能。 在古代時,文武百官不叫上班,而是稱為“點卯”,一些地方官府以“擊鼓升堂”為每天上班的開始,但是,他們上班也是

古代發工資,主要是這幾種方式,發錢、發糧、發帛。除此之外,還有發地的。晉朝就發地,根據官員的品級大小不同發放土地,自種自收,當作俸祿,這種俸祿是不上税的,税後。

公務員成了現代最“搶手”的職業之一。那麼在古代,我們的祖先們是如何成為公務員的呢?今天,小編就和大家聊一聊在古代如何成為公務員。 自古以來,我國曆朝歷代的統治者就重視對人才的選舉,都相應設立了選管制度。這些選管制度也成為了保證國家

漢朝主要是發糧,有時也把糧折算成金銀,年薪制,一年一發;唐朝是半年薪制,半年一發工資。除了錢糧外,發帛。因為絹帛在唐朝很流行。宋朝因為發明了紙幣“交子”,除了領取錢糧絹帛這些工資外,朝廷還發放兑換券,憑兑換券領取相應物品,這是官員發放補貼的開始。

“金榜題名時”,讀書人的終極夢想。可您知道在古代“金榜題名”的概率有多大嗎?咱們就以進士榜含金量最大嘉靖26年為例。一甲3名,二甲90名,三甲208名,共計301名。此時全國人口約為1億6千萬,比例就不用算了,實在是太低。這年還是一個考試大年,

什麼時候開始,發工資的主要形式是發錢呢?

中國公務員制度的出現,對於政府來説,只有在僱傭中才有意義。在建立和鞏固國家政權的過程中,中國高度重視幹部人事制度的建設。在根據地時期成立早期,確定幹部路線,制定績效”有能力和誠信的服務標準,竭誠為平原和完整的目的,

明清時期員們的工資開始由糧食折成了錢幣,不過在明朝因為物價非常高,所以貨幣貶值比較厲害,導致朝廷的官員們都非常清苦,而且朱家王朝,尤其是朱元璋非常討厭貪官,嚴懲貪污,所以貪污真是時刻把脖子掛在腦袋上。

科舉制度,是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在中國,科舉制從隋朝開始實行,直至清光緒卅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世界上最後一屆科舉考試結束於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後經歷一千三百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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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在古代叫什麼

普通辦事員在古代叫吏,普通辦事員達到副科級以上在古代叫官。

“官”與“吏”的區分,是中國古代*制度中一個相當重要的原則。“官”是由朝廷任命的、一個地區或一個部門的行政*,而“吏”只是行政機關的辦事人員,吏不屬於國家正式編制。

從身份上講,官是上等人,是人民為他服務的;而吏則是下等人,是為官服務的。

以工作性質而言,官的職責是根據自己施政理念發號施令,治理轄區,所謂“一朝把權握,便將令來行”是也。而吏的任務則是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為自己頂頭上司服務,所謂“學成文武術,售與帝王家”是也。

官是外來的,吏是本地的。官是三年一任,清代地方官平均一任只在一年半左右。而吏則不然。

中國古代哪個朝代的“公務員”薪水最高

宋朝百官的俸祿在歷代封建王朝中最為優厚,月薪餉最高達400貫(一貫為千文),是漢代的10倍,清代的2至6倍。除俸錢外,還有祿米,宋朝大小官員錦衣美食,生活奢華。

古代基層公務員有哪些“灰色收入”

太好了,公務員,隱性收入多,每月明的收入 元,灰色收入!你真有本事。公務員招考的是最基層的崗位,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一般科員的工資 ~

中國古代除唐宋時期官員俸祿較為豐厚,

雖然我國古代並無“公務員”這個概念;但各級官員和辦事員實屬“公務員”範疇。在公務員工資成為熱議話題的今天,讓我們看看古代“公務員”的俸祿是

什麼樣的。

西漢東漢

因工資少,一些下級官員便向老百姓伸手

古代“公務員”也是拿工資靠俸祿生活的,但古代“公務員”更看重補貼的豐厚。所謂補貼,則指正常工資之外的正當收入,不屬於貪污*、巧取豪奪得來的灰色收入。在古代,“公務員”最典型的工資性補貼之一,是各式各樣的“賞賜”,一直到清代都不絕。

以西漢為例,賞賜便有定期賞賜、慶典賞賜、功勛賞賜三大類別,有的直接賞錢,還有的則是賞繒帛、酒肉、車馬,甚至連奴婢、房子都賞賜。

朝廷一年有兩次定期賞賜,分為春賜和臘賜。臘賜更實惠:除了錢、糧,連牛肉都賞賜。如“大將軍、三公錢各二十萬,牛肉二百斤,粳米二百斛”。

在漢代,官做得越大,所得賞賜便越多,很多時候得到的賞賜性補貼超過正式工資,官員僅靠賞賜便能致富。如漢武帝時期酷吏張湯,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廉官員。《漢書·張湯傳》記載,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遭構陷,時任相當於今中央監察部部長的御史大夫張湯冤獄自殺,死後清查,其“家產不過五百金,皆所在,得奉賜,無它贏”。

當時的1金為1萬錢,張湯所任最高職位御史大夫月俸4萬錢,“五百金”的家產僅靠死工資的話,不吃不喝也要積攢10年。張湯生前不*,這些錢財大部分都是靠賞賜得來的。

但張湯所代表的是漢代的高級“公務員”階層,朝廷的賞賜一般到不了下級官員之手,西漢、東漢皆如此。一般“公務員”不僅工資低,補貼也很少,甚至沒有。如東漢,當年最普通的“斗食”級“公務員”,月俸僅“十一斛”,相當於1100錢,而當時一個打工仔(僱工)月工資都有1000錢。因工資少,一些下級官員便向老百姓伸手,弄點補貼,逐漸發展成為*。

南北朝時期

當官沒有工資?是的,就在1600餘年前的北魏

魏晉時代,官場實行“九品官人法”,對各級“公務員”的評議劃分出九等考核標準。魏晉“公務員”低工資,一家老小怎麼生活?靠的也是補貼和外快,綜合起來,魏晉“公務員”的實際收入並不比漢代低多少。其補貼來源,一是如漢代一樣有價值不菲的賞賜,二是在編制內的一至九品官員,可以合法佔有50頃到10頃的土地,這筆外快遠遠超過法定俸額。

不管怎麼給公務員上調薪水,都沒減少貪污。所以,歷史上大多數時期官員都是低薪,甚至還有一段時期,當官是沒有工資的。

當官沒有工資?是的,就在1600餘年前的北魏。

北魏創建之初,制定了許多奇怪的制度,官吏無俸就是其中之一。究其原因,大概北魏是馬背民族,為鼓勵大家拼殺,不設俸祿,以戰利品自給,這在戰爭時期還行,在和平年代弊端就顯而易見了。官員們上有老下有小,那時老婆沒工作,孩子好幾個,皇帝吃飽了,不管手下人死活。當然,官員們不會眼睜睜餓死,既然沒有俸祿,那麼貪污受賄、巧取豪奪就成了理所應當的事情,甚至一些地方官員需要靠地方豪強來供養。

在南朝,國家機關的“公務員”(京官)沒有地方“公務員”(地方官)實惠,就是因為地方“公務員”補貼多。地方大員除享有基本的“菜田”之外,還享受“雜供給”、“迎新送故”等制度允許的收入。

“雜供給”,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情況自行徵收,很多官員將之當作福利補貼,甚至連雞魚肉蛋都向老百姓徵收。南朝齊國吳興太守謝籫,本為京官,就任吳興太守後不思政務,整天就盤算着斂財撈外快,蕭鸞(齊明帝)當皇帝的建武初年,他向吳興老百姓徵收雞蛋,收受了數千只雞。

公開收禮則是地方“公務員”工資補貼的又一重要渠道。南朝“迎新送故之法”規定,地方官員調進調出都得送禮,“餉饋皆百姓出”。“送故”所得又叫“還資”,一般送故以三年為期,即離任後三年內,原任職所在地每年都得送禮,當時州郡都設有“送故”官員,稱為“送故主簿”。

“迎新送故”的數額,似乎沒有統一規定,富裕的地方可能多送,窮地方則少送。以相當於今市縣一把手的郡縣太守“迎新”禮金來説,有的數百萬錢,有的幾十萬錢,最少的也有20萬錢。“迎新”禮金又叫“見資”、“行資”,應該比還資更豐厚,南朝齊東昏侯蕭寶卷時,名叫曹虎的官員出任雍州刺史,“得見錢五千萬”。

所以,不少京官都希望出任地方官,希望多得外快和補貼。有的皇帝還把地方官的任命當作一種福利送給寵臣好官。如梁武帝時,揚州刺史府長史蕭介比較清貧,梁武帝親自給吏部尚書何敬容打招呼:“蕭介清貧,可以處一郡。”

唐宋時期

“公務員”也有消費券

到了隋唐,於東漢末年開始的“菜田”、“祿田”制度被進一步引入“公務員”工資收入體系中。隋朝,在祿米之外,又根據官員地位和品級的不同,提供相應份額的田地作為官員俸祿的補充,稱之為“職田”。此外,又提供本錢(公廨錢)和相應田地(公廨田),以其收入作為辦公經費,實則大半被當作個人補貼。

唐代“公務員”的收入相對穩定,除了基本工資(祿米)、職田之外,還有以現金形式發放的“俸料錢”:月俸錢、食料、雜用等。月俸錢,就是每月官員俸祿的現金部分;食料用於工作餐和個人生活,有點類似現代餐費補助;雜用則用於自備工作所需物品。

唐宋“公務員”不僅收入穩定,收入也高,特別是宋代“公務員”,還有更多的補貼,名目繁多。雖然也曾因邊境開戰、財政緊張而減薪;但正常情況下宋代“公務員”的福利還是令人羨慕的。

宋代“公務員”的俸祿主要有正俸、加俸、職田三類,其中後兩類屬於補貼性工資。北宋初年,“公務員”的工資並不高,工資水平只有唐代俸祿標準的一半。到趙恆(宋真宗)當皇帝時,國家財政有了好轉,“富有多積”,於是在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開始考慮給“公務員”加工資。

加俸,主要有職錢、衣糧、餐錢、茶酒廚料、薪蒿炭鹽以及各種添支。其中職錢是最主要的補貼性收入,也是正式工資之外的一項固定性補貼,主要加給大學士等職名奉差遣外任的官員,依級別享受加俸。

職田補貼始於鹹平元年,之前並沒有,其補貼對象是外任差遣官員。依鹹平二年的規定,當時一個小縣縣令可以有7頃職田,中縣縣令8頃,大縣縣令10頃;最高的是兩京、大藩鎮官員,可以分到40頃職田。

宋代“公務員”除了加俸、職田外,賞賜也是少不了的,另還有“公使錢”、可以支配的有價證券等。公使錢相當於現代的接待費,實際也都被官員之間用來下館子、買禮品消費了。證券有驛券(免費乘用交通工具)、館券(免費住宿)、倉券等,這些券和現代各種消費券基本無異。

約在唐德宗貞元年間(785—805年),白居易為校書郎時,他在詩歌中寫道:“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難大用,典校在祕書……俸錢萬六千,月給亦有餘……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不久,白居易便升左拾遺,工資跟着增加了一倍。

史載唐寶曆元年(公元825年),54歲的白居易任蘇州刺史,不知是因為蘇州是江南頭等富庶地方,還是白居易資歷比較老了,反正那時候他的工資已經比較豐厚了,工資已是他剛做官時的10倍。

明清兩代

明代“公務員”工資中國曆代最低

到了明清,政府奉行“薄俸”制度。比較起來,明代“公務員”的工資是中國曆代最低的。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制定的工資標準,相當於今中央*局委員的正一品大員,俸祿僅900石;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提高了標準,正一品為1000石。至於普通“公務員”,其俸祿就更低了,相當於副科級的從八品為65石,後加至70石。

但明代低工資並不等於沒有補貼,如在洪武十四年的工資改革中,便在歲米之外,增加了不同數額的現金(俸鈔)。廢除了中國古代“公務員”傳統補貼制度中的“職田”,在部分地方官員中實行“養廉地”補貼,其享受對象是鎮守邊疆的官員。正德年間規定:“鎮守給水旱田各十頃,副總兵各半之……原無者各給水田一頃,永為養廉定例。”

明代“公務員”是一個特權階層,享有諸多特權,如賦優免(免税),這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工資補貼。

清代“公務員”待遇,比明代也好不到哪去,靠死工資連飯都吃不飽。清政府吸取了明朝薄俸易發貪腐的教訓,增加了“公務員”的工資性補貼。順治年間一度實行柴薪銀、心紅紙張銀、蔬菜燭炭銀、案衣什物銀等,後因財政緊張方取消。

為了生活,地方政府便採取半合法的手法,增加“公務員”個人補貼,實物徵税時增大消耗比率,向納税人多徵,多出的部分叫“耗羨”,截留在地方使用,實際多被官員作為補貼吞沒。

胤禛(清世宗,雍正皇帝)當皇帝后,改革全國財税制度,耗羨歸公;但考慮地方沒有耗羨後,官員生活可能困難,首創“養廉銀”制度,發給一筆補貼,遠遠高出正俸,導致官員靠補貼生活。

出於公平原則,除給部分京官發放養廉銀外,在京員中則實行“恩俸”制和“雙俸”制。所謂“雙俸”,就是再領取一份與正俸一樣多的補貼,也就是現代的“雙工資”。

公務員職位在古代叫什麼

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普通基層公務員相當於古代的吏,副科級以上相當於古代的吏。

公務員和官是有區別的,公務員不一定是官員,官員肯定是公務員。

剛考上的公務員只是一個普通的科員或者辦事員,是吏不是官。

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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