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成立需要向社會募集資金,股權證明是股東所持公司的股票,股票可流通、轉讓,但公司權限主要集中在董事會。而有限責任公司是由發起人集資,股轉證明需要出具出資證明書,公司權限集中在股東會裏。
1、成立條件
成立條件是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之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相對較寬鬆,其成立只需由發起人集資,股東人數有最高和最低要求。而有限公司成立相對較嚴格,需要公開向社會募集資金,其公司的股東人數只有最低、沒有最高要求。
2、股權證明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形式是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而在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憑證是其所持有公司的股票,股票便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證明,且股票可進行轉讓、流通。
3、股東權限
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會的權限較大,且董事長一般由最大股東自己兼任。而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多,其股東會議的召開較為困難,因此股東的權限有較大限制,權限較大的是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