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銀行法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業務進行監督、
管理和給予指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要管理流通中的
貨幣總量,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為了滿足對貨幣的需求,中國人民銀行被賦予獨家發行貨幣的權利,負責生產、供應、定期更新紙幣、替換硬幣、回收舊幣和防止偽幣。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着自己的印鈔造幣廠。中國人民銀行為了其維護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除了履行一般監督作用以外,還為廣大銀行機構提供資金轉賬網絡,即全國2000多家同城票據交換所、全國手工聯行系統和全國電子聯行系統。這些支付系統對銀行機構之間的競爭起着中立作用。中國人民銀行對於各商業銀行提供的支付服務通過業務條款、處理程序、借記和貸記條款以及收費政策施加一定影響。除了為銀行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以外,中國人民銀行還作為政府的銀行,獨家管理國庫賬户,負責經理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