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卡人可通過登錄在線興業www.cib.com.cn進入信用卡積分商城進行在線自助兑換,也可致電24小時客户服務熱線95561按1[信用卡業務],再按4[積分查詢],再按2[積分兑換],根據語音提示操作進行兑換。
(二)兑換申請一經提交,恕不接受更改或撤銷。如持卡人賬户積分不夠,且未能預借積分時,兑換禮品的申請自動失效。如持卡人因兑換禮品需要進行積分轉移、合併時,請依照本文第五條的有關規定事先提出申請。
積分消費活動規則:
(一)持卡人可在興業銀行積分消費特約商户內使用本人名下的興業銀行信用卡進行積分消費。
(二)持卡人進行積分消費時,卡內的積分按比例折算抵付消費金額,積分折算比例為:550積分=人民幣1元。
(三)信用卡積分不足以完全抵付消費金額時,不足的金額需按一般刷卡消費從你的信用卡中扣除。
(四)進行積分消費,需要在興業銀行專用POS機上刷卡,並在刷卡前告知收銀員本次交易使用積分消費,刷卡成功後須在籤購單上簽字。
(五)使用積分抵扣部分的消費金額商户不再提供發票。
(六)具體積分消費商品種類請以店面公告為準。
(七)興業銀行保留變更積分折算比例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