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資源税、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等相關税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税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税金及附加”項目。需要提醒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費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税),也同步調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會計分錄:
(1)先計提的賬務處理:借:税金及附加貸:應繳税費——應交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資源税、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等。
(2)繳納時:借:應繳税費——應交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資源税、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等。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