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税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税依據和年税額標準計算徵收的一種財產税。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税。
納税人應當在納税申報中提供下列資料:
1、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登記證)及其複印件。
2、單位的車輛,提供單位的組織代碼證書及其複印件,税務登記證書的處理單位應當提供税務登記證書及其複印件;個人身份證及其複印件由車輛提供。
3、機動車未向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的,納税人應當提供有效的、合法的證明文件,如採購發票、工廠合格證明、進口證明等。
4、提供拖拉機以外的免税車輛、武裝部隊、武裝警察專用車輛和警察專用車輛,但免税車輛除外。
5、已經繳納税款的機動車,應當提供當年地方税務主管部門出具的納税憑證和副本。
6、當地税務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