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3、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4、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二、不予報銷的範圍是:
1、自購藥品的;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應當由公共衞生負擔的;到境外就醫的;
3、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不予報銷的情形。
4、另外工傷、職業病;女工生育;流氓鬥毆;酗酒致傷;交通肇事;他人故意傷害;醫療事故;美容、健康體檢也都不屬於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費用。
因為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也有所不同,導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標準也有所不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範圍是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