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砍頭息”不記錄在本金當中不用還!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第200條之規定:凡是借款的利息不得事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提前在本金扣除,該當依照實際到賬金額作為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2、高利貸、“714高炮”
有些人借了高利貸,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償還,債務像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達到一個失控的程度。這時候需要清醒地意識到,高利貸超過《民間借貸法》規定年利率36%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3、非本人願意簽訂的網貸
簡單的説,就是你的身份證信息被他人盜取,然後申請網貸了。經過你本人發現,並向銀行和法院提交相關證據。經過法院證實,確實屬實。那麼你和網貸平台簽訂的合同就屬於無效合同,你就不用管這筆網貸的欠款了。
4、借貸雙方沒有明確約定利息的
這種情況在民間借貸中比較常見,若借款雙方沒有約定明確利息,就視為不支付利息,只要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還款,就可以不用支付利息。
5、實際並未發放的網貸
這個最好理解了,就是你雖然和網貸平台簽訂了欠款合同,但是實際網貸公司根本沒有通過任何形式給你匯款。在法律上是屬於無效貸款,你根本不用還。
如果遇到了上面的這幾種情況以後,大家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辛辛苦苦賺錢不容易,不要被黑心手段矇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