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説,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IPO的好處:
募集資金,吸引投資者;
增強流通性;
提高知名度和員工認同感;
利於完善企業制度,便於管理。
IPO的壞處:
審計成本增加,公司必須符合SEC規定;
募股上市後,上市公司影響加大路演和定價時易於被券商炒作;
失去對公司的控制,風投等容易獲利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