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知科普>財經金融>保險合同無效、解除與終止有何區別與聯繫

保險合同無效、解除與終止有何區別與聯繫

知科普 人氣:1.24W
保險合同無效、解除與終止有何區別與聯繫
保險合同的無效、解除與終止都意味着保險合同不再繼續生效,保險合同所涉及的主體均不必繼續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且被保險人不能繼續享受其所約定的服務。但是這三種情況所發生的情況、對應的法律後果及原合同履行程度均不同。1、無效保險合同的無效,即保險合同中的內容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發生法律效力,不必履行該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如果已經按照該合同履行了保險義務、繳納保險費用或提供保險服務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2、終止終止即保險合同成立後,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條款已經全部履行完畢或約定期限已滿,法律效力完全消失,保險合同終止。3、解除解除是指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當事人提前終止合同效力。但提前終止合同,存在溯及既往的問題,有可能要承擔違約責任。上述全部解釋在實際運用時,應以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保險公司給出的説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