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八條的規定,納税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税務機關為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税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納税人的具體營業收入等屬於商業祕密,除國家另外規定外,不予查詢。
2、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定義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46條規定,抵押權人、質權人可以請求税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欠税情況。
4、《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5條規定,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税收違法行為不屬於保密範圍。